陈乔恩酒驾缓起诉确定 将拍摄微电影宣传反毒品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艺人陈乔恩日前酒后开车遭警方拦检,涉嫌公共危险罪,台北地检署2月7日侦结给予缓起诉;台北地检署检察官依职权向“高检署”提再议,“高检署”近日驳回,陈乔恩获缓起诉确定。
警方调查,陈乔恩1月4日凌晨2时许驾车外出买酒,行经台北市忠孝东路和复兴南路口时,遇上路检拦查,现场酒测值达0.67毫克,因此将她移送法办。
台北地检署讯后在当天早上10时30分左右谕令陈乔恩以新台币10万元交保。检察官侦办期间,考虑陈乔恩认罪、犯后态度良好、无前科等情况,因此给予她缓起诉处分、期限2年,也要她提供60小时的义务劳务,须在1年半履行;检方不排除要求陈乔恩从事或配合反酒驾等公益倡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