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嫖娼用冥币付钱 失足女报警后双双被拘留
事情发生12月初的一天晚上,一女子向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鸿声派出所报案,称其在某某宾馆内被强奸了。处警民警高度重视,立即对案情展开了调查。
可经过初步调查,民警发现三个疑点:1、该女子情绪稳定,着装完好,外形整洁;2、宾馆前台服务员称“案发”时间段内并未听见异常响动;3,该女子于18时许主动跟一男子离开宾馆,没有被挟持等迹象。
根据以上三个疑点,民警判定,该案可能有隐情。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少女终于承认: 这并不是一起强奸案件,而是通过某社交平台与一男子相识,双方谈好价格后约定在酒店发生性关系。而民警在女子手机中找到了相应证据:
双方见面后,男子就把3900元现金给了女子,双方随后发生了性关系。没想到的是,女子回到家后却发现包里的现金变成了冥币。女子气愤之下便拨打了110报警,想索回本该属于自己的3900元。但是,由于二人以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该行为已经构成卖淫嫖娼。最终男女二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