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陈洪国 晨鸣陈洪国被授予“寿光人民勋章”
6月27日,寿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议案,决定授予陈洪国等三名同志“寿光人民勋章”称号。
2009年,寿光市提出“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创新创业共建魅力寿光”,为寿光新时期发展描绘了新的蓝图。为加强思想教育,打造经济领域和精神领域的“领航者”,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进行推选表彰“寿光人民勋章”工作。
2009年2月,寿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寿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寿光人民勋章”推选表彰工作的意见》,6月1日进行了动员部署,提出了“市直各大系统所属部门和单位提名推荐,各镇街提名推荐,大中型以上企业提名推荐,市级领导班子成员、部分离退休退居二线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以个人名义提名推荐”等四个提名渠道,发放推荐表318份。
6月6日,推荐提名工作结束,寿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汇总情况,认真研究后,确定提名推荐得票相对集中的陈洪国等3人为“寿光人民勋章”初步人选。
6月19日开始,发放征求意见函,公示,考察,形成议案,提交寿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决定授予三人“寿光人民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