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兴余的老婆 谁实名举报倪兴余 实名举报 谁来保护我的安全?
实名举报,谁来保护我的安全?(2)_举报官员下场_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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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官员下场
【现实】
担心被报复,六成多市民不愿实名举报
尽管官方一再表示鼓励实名举报,可愿意实名举报的却不占多数。昨日,记者走上街头,随机采访了20名市民,问题就是“如果你是举报者,你愿意实名举报贪腐官员吗?”其中有13人表示不会考虑实名举报,占受访人数的65%。另有5人表示,要看举报的对象是谁,只有两人表示愿意实名举报。
市民庞德强就是不愿实名者之一。“举报人对于贪腐官员来说,肯定是处于弱势地位。”他说:“绝大多数情况是下属举报上司,民众举报官员,两者地位本不相称,如果又处于一个单位或者平时就有冲突,那实名举报几乎会招来灭顶之灾。现在有多少上访者遭受到各种不公待遇,谁还敢实名举报呢?”
市民李晓阳对记者说:“实名举报后,贪腐官员得到查处还好,万一因为种种原因,他们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肯定会对举报者打击报复。从这个角度来看,还是不实名的好。”
还有市民担心如果实名举报,被举报人可能会通过某种渠道获取举报人信息,从而打击报复。
本报记者采访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时,就提出如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的问题。他表示:如果出现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经查属实,要根据法律严肃惩处。实际上,我们已经查处一些这方面的案件。这样做,也是为了保障举报工作能顺利开展下去。
但是,这仍不能打消一些市民的担忧:“如果已经打击报复过了,举报人已经受到了伤害,此时再严肃惩处,对于受害者岂不是晚了。”
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材料显示: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这也印证了市民的担心不无道理。
【建议】
为举报人壮胆,需要通过立法实现
“实名制举报就像是蹦极。” 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社员、新乡市亚化建筑公司总经理陈令军委员说:“我只有确定绑在我脚上的绳子是绝对安全的,我才有勇气跳,如果脚上绑的是根头发丝,试问谁敢呢?”他认为,只有加强对于举报人的保护,才能让民众敢于实名举报。
据了解,我国对举报人保护的现状不容乐观,有关举报人保护的规定散见于《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和司法解释中,且这些规定过于抽象,缺少具体的可操作性,不能给予举报人切实、及时、有效的保护。
由于相关法律严重滞后,缺乏切实、可操作的举报人保护制度,且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惩罚缺乏威慑力,现实中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案例屡见不鲜。此外,部分办案机关较少设身处地为举报人着想,从理念上没能把保护举报人与打击犯罪置于平等地位。甚至有些举报人的信息泄露正是来自于办案机关内部。
省政协委员、河南侨联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晓盈建议,与许多国家严密的证人保护制度相比,我国立法和具体举报落实制度都明显落后,因此急需要制定类似《举报人保护法》的专门法律来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