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建华保险 姚振华禁入保险业:与王石间的恩怨成为保监会祭旗的大鳄
北京时间2月24日,继日前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高调向险资大鳄宣战后,保监会宣布围猎首条金融大鳄。前海人寿董事长姚振华与相关责任人被保监会处以行政处罚,其中姚建华遭保监会宣布撤销任职资格,并禁入保险业10年处分。这也是自徐翔遭判刑以来最受社会关注的资本大鳄遭处分事件。
保监会公布前海人寿的违法事证包括:编制提供虚假资料;违规运用保险资金。在姚振华遭到严重的处罚后,首家富人俱乐部遭“抄牌”后打烊,各界正关注监管部门的下一把火将烧向何方?
险资靠炒股晋升富人阶级
月23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记者会上对“大鳄”撂下重话:“绝不能把保险办成富豪俱乐部,更不容许保险被金融大鳄所借道和藏身”。这是自证监会主席刘士余痛骂险资是害人精、强盗之后,金融监管高层再一次痛批险资的激烈言论。而这一切都源自于险资对实体经济的剥削与掠夺。
近年来,在实体经济应结构性转型而陷入困境之际,资本市场掀起旺盛的投机风气,当中关键参与者便是通过细致的资本操作而膨胀成资本大鳄的民间保险公司。凭借着精巧的融资产品,保险公司以“万能险”的形式向民间出售高于市场收益保单产品,再以取得的资本用于资产炒作。
在旺盛的投机氛围下,市场开始出现了“买房不如买地,买地不如买公司”的说法。作为资本运作的佼佼者,险资以资本优势大肆指染实体经济,不仅意图收购国有资产,更毫不掩饰对民间企业的肆虐。
险资靠买公司炒股的行径引发了实体经济的怒火,在对格力的举牌收购更是引发了“董小姐之怒”后,前海人寿再次毫不避嫌地在公开市场对万科集团展开收购,这也引发社会对于险资以收购为名从事炒股套利的关注。险资以强盗之姿强娶民企的行径也成为监管部门亟欲整顿的重要标的。
富人俱乐部提前打烊
从近日证监会、保监会主席不约而同地以严厉言辞抨击“资本大鳄”来看,监管部门对于险资频繁通过举牌来指染实体经济已存在很深的愤怒。作为二级市场上的重要庄家,保险公司在资产配置上理当较一般投资人保持更高的风险意识,在资产配置上也应以长期资产持有来确保投资稳健增长。然而,从近期险资频繁通过举牌来夺取企业主导权的行径来看,在实体经济萧条情势下,险资已越俎代庖,从以往的投资人变身为经营者。
作为资本市场上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公司通过贩售保单来取得资金,再通过对有价资产进行投资来获利。在投资理财渠道有限的情况下,对一般中国民众而言,保险产品的投资收益率高于存款利率、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这使得保险公司能从投资人手中获得源源不绝的现金收益。
去年底,在险资搅乱市场引发实体经济愤怒后,保监会正式向险资的吸钞机 ——万能险—— 动手。据统计,“以前海、生命、安邦为代表的保险公司销售的理财型万能险多为高现价产品。而在保费进入万能账户后的第二年账户余额便已高于保费。据统计年化收益率介于4%至8%之间”。看准了一般投资人追求利差的心态,保险公司推出了规范不完善的万能险来吸收市场过剩资本,连带也给往常平淡的市场注入了诸多不确定因素。
根据统计显示,在2016年上半年,中国前十大寿险公司中,包括安邦人寿、华夏人寿、富德生命人寿、前海人寿等4家保险公司均是万能险大户。自此,以高于市场价格取得资金的保险公司为求收支平衡,也必须在资产市场上从事风险更高的投机行为,这也给市场带来了更多不确定性。
在资金来源遭到整顿后,早先在资本市场最高调的前海人寿再次遭到保监会重手整顿。随着姚振华遭取消行业资格后,资本大鳄恐将陷入恐慌。而对于长期遭到大鳄剥削、戏弄的股民来说,资本大鳄自食恶果正是迟来的正义。
保监会对前海人寿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作出了警告、罚款、撤销任职资格及行业禁入等处罚措施。其中,对前海人寿罚款总计80万元,对时任前海人寿董事长姚振华给予撤销任职资格,并禁入保险业10年的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姚振华及前海人寿遭此重罚与其在A股市场翻云覆雨不无关系。尽管其个人已被禁入保险业10年,但其掌控的“宝能系”依然在A股的上市公司中持有数量不低的股份。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6年三季度,“宝能系”持股比例达到5%以上的A股公司共有8家,考虑到此间并未有相关减持公告,目前“宝能系”应仍持有这些公司的大量股权。
保监会公告显示,前海人寿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具体摘要为:
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前海人寿在就2015年11月增资活动提交的相关报告中,作出股东增资资金性质为自有资金等陈述。经查,相关增资资金情况与报告陈述不符。 时任董事长姚振华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的行为 。一是权益类投资比例超过总资产30%后投资非蓝筹股票。2015年和2016年,前海人寿在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超过总资产30%后,投资了多支非蓝筹股。二是办理T 0结构性存款业务。2014年至2016年,前海人寿在某银行办理T 0结构性存款业务。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不符合监管要求。2015年至2016年,前海人寿以间接投资股权方式,认购深圳某产业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等多只基金份额,上述基金的管理人在注册资本、管理资产等方面,未达到我会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要求。
未按规定披露基金管理人资质情况。2015年至2016年,前海人寿向我会提交的相关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项目材料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基金管理人的资质情况。
部分项目公司借款未提供担保.前海人寿投资的某文化金融中心项目、某度假酒店项目等项目,项目公司均向前海人寿股东进行了借款,但未按照规定提供担保。
我会经复核认为:前海人寿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事实清楚,情节严重,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姚振华给予撤销任职资格和行业禁入处罚。
综上,决定作出如下处罚:一、前海人寿向我会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对前海人寿罚款5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给予姚振华撤销任职资格并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的处罚。
二、前海人寿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的行为,前海人寿罚款30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李明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游海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程靖刚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李济伟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黄皓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孙磊警告并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