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轮奸ktv女店主 唱歌喝酒泄欲后抢劫逃跑
1998年3月25日,对于李女士来说是她一生中最痛苦也最不想记起的日子。那天,犯罪嫌疑人杨某、王某和高某三人来到李女士在富拉尔基区开设的练歌厅内饮酒、唱K。酒过三巡,杨某未支付足额费用,便要带着王某和高某二人离开歌厅,歌厅老板李女士上前与杨某三人理论。
没想到杨某竟将歌厅房门反锁,告诉李女士:“你不让我走是吧,我还不走了呢。”随即歹心大起,伙同王某和高某一起将李女士的手机、金项链、金戒指等财物洗劫一空。三人还以打骂威胁的方式轮番将李女士和歌厅内的一名女服务员奸污。次日,李女士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警,此时的杨某三人为躲避公安机关的惩治,早已逃之夭夭。
2017年年初以来,富拉尔基分局综合采取现代科技手段与传统抓逃手段相结合等各种措施,经过艰苦工作,于今年1月初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高某已经潜回富区藏匿的重要线索,顺线深挖,缜密布控,掌握了其藏匿地点。
2017年9月23日,专案组终于获得最后一名未到案犯罪嫌疑人杨某可能藏匿在辽宁省开原市的重大线索,在开原警方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侦查员将在青云镇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押解归案。
经审讯得知,今年已经44岁的杨某多年来,以经营饭店为生,一直隐藏身份,辗转多地藏匿。杨某对其于1998年伙同王某、高某在富拉尔基区某歌厅内对女老板及女服务员进行抢劫、强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