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强制捐款是违法吗 护士刘娅发文怒怼被撤职
“我怼的不是捐款有错,我怼的是方式方法不对!”
面对单位发出的精准扶贫“慈善一日捐”要求,刘娅这次选择不再沉默。12月19日,她通过微博将单位的捐款要求公布于众。接下来,她因此被要求写检讨……
刘娅,湖北汉川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护士。微博名“人生须尽欢47”。
12月21日,记者致电汉川市人民医院护理部。接听电话工作人员称,护理部负责人不在。“对要求刘娅写检查一事,我不知情,暂不能给予回复。”
不是第一次
医院微信群通知“一日捐”
据刘娅提供的微信截图,汉川市人民医院此次发布的捐款通知时间为12月19日下午一点。通知落款部门为该医院工会办公室。通知对象为各部门、科室。
通知内容显示,此次捐款是根据汉川市卫计局关于开展精准扶贫“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医院作出了“捐款金额”、“上报捐款人员金额名单的截止时间”。捐款金额为:班子成员不低于200元,干部职工不低于100元。上报工会的截止时间为“20日下午4:00”。
当看到前述通知,刘娅作出第一反应:“又是强制性捐款!我不捐!”记者从这份微信截图注意到,不愿捐款的医护人员并非刘娅一人。另有医护人员在后面提问:“可以不捐吗?”
据刘娅透露,这样的捐款,汉川医院已不是第一次。2016年汉川发生自然水灾事件。该医院在未经职工同意的情况下,直接让员工捐款了。“那一次是直接从工资里扣除的。我们是在发工资的时候才知道。”刘娅说。
各地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引导人们参与慈善事业,这本是一件好事。其目的是要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积德行善传统美德,倡导以人为本、乐于奉献的互助精神。
但是,医院在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时,强制要求医生、护士捐款,并明确捐款的具体数额。这种做法就违背了“慈善一日捐”的初衷,背离了慈善事业最基本的自愿原则。在客观结果上,或许能取得“慈善一日捐”捐款数额的成功,但会深深伤害员工参与慈善的意愿和热情,会让他们平时不愿也不敢参与慈善事业。
从法律角度说,医院强制员工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规定捐款具体标准,这实质上就是在搞摊派,属于违法行为。《慈善法》明确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开展募捐活动有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情形,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从这个角度说,当地民政部门必须履行职责,依法尽快叫停涉事医院开展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将收到的捐款退还给不愿意捐款的医生、护士,并对组织“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医院及其主要领导给予相应的处罚,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另一方面,护士不愿意捐款,曝光摊派捐款行为,这实质上是进行公开举报,属于正当的维权行为。医院要求曝光摊派捐款的护士写检讨,这实质上是一种打击报复行为。对于医院领导打击报复维权护士的行为,卫生主管部门不能轻饶,应当依法按规予以追责,切实保护好医生、护士的合法权益。
实际上从各地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情况来看,必须说普遍沦为摊派捐款,很多地方不管员工是否愿意捐款,直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早就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备受社会争议,所产生的负面效应越来越大。只不过绝大多数人由于“吃皇粮”,担心丢掉“铁饭碗”,或者被领导穿小鞋,不敢曝光,不敢举报罢了。因此,笔者以为,当各地民政部门无法保障“慈善一日捐”活动依法进行时,不能杜绝摊派捐款现象时,应当学学互联网企业360永久关闭水滴直播平台的做法,停止开展负面效应巨大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因为近年来我国互联网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已经充分表明当代中国年轻人并不缺一颗慈善的心,只是对官方组织开展的慈善活动存在不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