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批捕南京南站猥亵儿童案犯罪嫌疑人 段某某行为已构成犯罪

201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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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8月12日晚7时许,在南京高铁南站候车室,一名20岁左右的小伙,将一名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抱坐在大腿上,并将手伸进女孩的裙内,在其胸部"活动".该起猥亵女童事件被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8月15日,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车站派出所官方微博通报称:警方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嫌疑人段某某依法刑事拘留.检察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

8月12日晚7时许,在南京高铁南站候车室,一名20岁左右的小伙,将一名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抱坐在大腿上,并将手伸进女孩的裙内,在其胸部“活动”。该起猥亵女童事件被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8月15日,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车站派出所官方微博通报称:警方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嫌疑人段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检察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等法律和规定,对于在车站等公共场所猥亵不满十二周岁儿童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坚决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