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乘教练车返校出车祸 赔偿问题双方各执一词

2017-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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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12月12日下午3点,在长春光华学院读大三的赵同学和另外两名驾校学员乘坐教练车返回学校.教练车行至长春市珲乌线598公里农安县合隆镇荣光路路口处,与一台大货车相撞,教练车内四人不同程度受伤,坐在副驾驶的赵同学右鬓角处有一近两厘米长的伤口.事发后,驾校给赵同学垫付了医药费等.赵同学觉得驾校还应该支付额外的赔偿费用,双方对此各执一词.“当时感受到一股猛烈撞击,我头部流了血.由于教练车副驾驶的安全带系不上,我并没有安全带的保护.后来我只知道右鬓角处有一个大约两厘米长的伤口,需要手术缝合.”赵同学说,当

12月12日下午3点,在长春光华学院读大三的赵同学和另外两名驾校学员乘坐教练车返回学校。教练车行至长春市珲乌线598公里农安县合隆镇荣光路路口处,与一台大货车相撞,教练车内四人不同程度受伤,坐在副驾驶的赵同学右鬓角处有一近两厘米长的伤口。

事发后,驾校给赵同学垫付了医药费等。赵同学觉得驾校还应该支付额外的赔偿费用,双方对此各执一词。

“当时感受到一股猛烈撞击,我头部流了血。由于教练车副驾驶的安全带系不上,我并没有安全带的保护。后来我只知道右鬓角处有一个大约两厘米长的伤口,需要手术缝合。”赵同学说,当天在驾校负责人的陪同下来到了吉大一院的整形美容科,“当时是局部麻醉,不知道缝了几针。”

赵同学说,从12日到26日,她的手术费用与住院治疗费用都是由兴隆驾校垫付的。“大概有两万多吧。”此外,兴隆驾校还赔偿了赵同学在车祸中坏掉的手机与弄脏的衣服。“我的苹果6 Plus坏掉了,他们赔给我一台苹果7 Plus。还给我对象微信里打了三千元。”赵同学认为这是驾校应负的责任。

令赵同学不满的是,26日,兴隆驾校在没有征得她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办理了出院手续。“我现在还头晕恶心。”赵同学说,“我希望驾校在治疗费外再赔偿我4万元,包括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二次检查费、交通伙食费等。”赵同学说,驾校不同意,后来协商到只赔偿1万,驾校也没有同意,“本来就是他们的问题,教我的教练都没有相关执教资格,他们应该赔偿我的损失。”

27日,记者联系了长春兴隆驾校光华学院分校的办公室主任高先生,高先生说:“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在大货车司机,驾校教练负次要责任。”

高先生称,住院费、手机、衣物均已由驾校赔偿,之后额外的赔偿费用也一直在与赵同学协商。“赵同学说让我们额外赔偿4万元,我们没有认可。但我们同货车司机商量,赔付赵同学1万元,可赵同学没有同意。”

就驾校强行办理出院的事情,高先生予以否认。“我来之前都是跟赵同学协商好的,是她同意出院我才来办手续的。”高先生称,因赵同学不配合驾校向院方提供身份证,最后只办成了出院手续,相关病历医院不予出具,“没有病历证明,我们怎么跟货车司机协商赔偿事宜?”

此外,兴隆驾校光华学院分校校长高阳表示,驾校所有教练车不存在赵同学所说的系不上安全带事项。该负责人还称,早在2016年2月国家相关部门就取消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