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勇法官 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案律师朱明勇称“被法院赶出法庭”[1]
朱明勇律师:周文斌案今日一开庭审判长叫公诉人发表公诉词,辩护人提示刑诉法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调取新的物证这个环节被法庭漏了,审判长又叫法警将我带出法庭冷静,我说我的岗位在辩护席时被大批法警强行带出法庭。庭审继续中。
朱明勇律师是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案的辩护律师,而朱明勇刚刚获得“中国十大法治影响力人物奖”的称号。
2015年1月18日,由中国案例法学学会、《南方周末》报社、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评论》主办的“中国影响性诉讼评选十周年论坛暨《中国法律评论》创刊一周年纪念会”在清华大学隆重举行。论坛揭晓了“2014年十大影响性诉讼”,同时隆重颁发了“中国法治影响力终身成就奖”、首届“中国十大法治影响力人物奖”、中国法治影响力最佳媒体奖、“中国影响性诉讼杰出贡献奖”。
其中首届“中国十大法治影响力人物奖”两位获奖者田文昌、朱明勇是西北政法大学的优秀校友。
相关报道: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庭上用概率论质疑证据
嫌疑人在法庭上用概率提出质疑,还确切地给出数字,以反驳公诉人提供的证据,这事您听说过吗?
做出此事的是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1月20日晚,周文斌的两名辩护律师之一朱明勇在微博(@朱明勇律师)上称,周文斌在近几日的庭审中,使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排列组合、误差理论等,来论证公诉人证据的“荒谬”。
周文斌生于1960年,研究生学历,南京大学工学博士(在职),教授,博士生导师,2002年至2013年任南昌大学校长。2013年5月,他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在他被调查后1年零7个月后,2014年12月9日,周文斌案进入庭审阶段;至2015年1月20日,已开庭14次。
观察者网查询此前媒体报道,周文斌面临24项指控,涉嫌受贿2000多万元、挪用公款5800多万元。周文斌否认了绝大多数自己此前交代的供词,至1月13日,检方仅结束了6项有关犯罪事实的举证工作。可以看出,控辩双方将进行一场“持久战”。
周文斌(资料图)
周文斌:办案人员串供
在1月20日的庭审上,周文斌说行贿人和受贿人都曾供述,行贿发生在5月,后来发现5月没有行贿款来源,双方笔录同时改为10月10号左右。根据误差理论,5月错到10月绝对误差为5个月,相对误差为50%;第二次1号错到10号,绝对误差10天,相对误差为2.8%。两个人分开审讯,误差率同时发生同样的巨大变化,周文斌称,“只能说办案人员串供”。
他在庭上进一步计算,行贿人和受贿人都交代说发生在5月份,后来发现都错了,这概率为1/140;发现5月没有取款记录后,双方同时又同时改为为10月,概率为1/20700。结论:如没非法取证,两次同时一致出错需做两万多份笔录才可能出现。
周文斌还引用马克思的观点发表质证意见:“任何一门科学,只有在成功地运用了数学之后,才算达到完善的地步”。他的辩护律师朱明勇称,周运用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排列组合、误差理论,缜密地论证了指控证据的“荒诞无稽”。
周文斌的辩护律师朱明勇微博
观察者网发现,周文斌的律师朱明勇在微博上盛赞周文斌,称“他不仅有严密的逻辑思维,缜密的科学方法,宽容理性的表达方式,还有对法律的笃信”。他还多次称,周文斌是受到了时任江西省委书记苏荣报复,并在受到江西省纪委办案人员调查时遭到了刑讯逼供,该案“是江西省有史以来,最大的经济类冤假错案”。
“冤案”、“报复”、“关你什么事!”
苏荣,2007年至2013年任江西省委书记。2013年3月,65岁的他任全国政协副主席。2014年6月14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苏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周文斌与他的辩护律师把自己被查的原因指向了身在狱中的苏荣。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周文斌在庭上说,在苏荣主政期间,曾引进了南昌中寰医院这一港资医院。然而,医院建成后却亏损严重。苏荣曾打电话给周文斌,要求周让南昌大学收购该医院。周与南昌大学附属医院沟通后,一致认为该医院难以经营,拒绝了苏荣的这一要求。
在调离江西的前一天,苏荣再次提出让周托管南昌中寰医院,周再次拒绝。随后,苏荣提出,让周自行辞去南昌大学校长职务,前往江西师范大学或江西财经大学担任党委书记。周文斌说可以辞去南昌大学党委书记一职,但希望留任校长一职。苏荣对此表示不满。
周文斌认为,他的这一系列举措可能得罪了苏荣。苏荣在调离江西前,要求江西纪委对周文斌启动调查。2013年3月19日开始,本案行贿人陆续被抓。次日,苏荣不再兼任江西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周文斌在庭上称,江西省纪委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他羁押了140天。期间,他遭到了刑讯逼供和威胁恐吓,曾被罚连续站立10天,不准睡觉,也不准坐下。长时间的站立让他的脚长满了水泡,两腿间出现大面积“渗水”现象。办案人员曾安排四名医生治疗。
他还说,纪委工作人员以抓他的家人为由要挟他做有罪供述,并对他不是党员的妻子实施“双规”,同时安排他从百叶窗中观看他的妻子被带走的场景。
在这样的情况下,周文斌承认了受贿的事实。他说,由于受贿行为并不存在,他的所有账号均无法查到赃款,纪委工作人员就让他供述称将贿金还给了相关行贿人。
据《法制晚报》报道,庭审第一天时,周文斌就当庭表示与女商人、抚州某项目公司负责人沈某某关系为情人。公诉人提供的证人证言显示,沈某某曾分8次收到周文斌850万元用于投资,其中有600万血本无归。
除沈某某外,检方还出示证词指控周文斌与陈某等5人存在“特殊”关系,曾先后将受贿所得的钱款赠予这5名女子。
对此,周文斌反应激烈,“我抗议!这侮辱了我的人格,侵犯我的隐私,这属于我个人的情感问题和家庭生活。”公诉人随后又向周文斌发问,“此前你反复提及自己如何关心妻子,不知你妻子知道这几名女子时会作何感想?”
周文斌听后,冲着公诉人吼了一声:“关你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