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沉银遗址曝光 村民结成团伙盗掘涉案3亿元
2016年7月15日,国家文物局致函四川省人民政府,感谢全体参战人员在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工作中做出的贡献。同月,公安部五局也发出贺电,称“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多,缴获的涉案文物数量大、等级高、史料价值珍贵,为近年来少有,为古文化遗址保护发挥了关键作用。”
10月14日,记者获悉,经过眉山市、彭山区两级公安机关两年多的缜密侦查和连续奋战,部督“2014.5.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成功告破。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0名,追回各类文物千余件,其中一级文物8件、二级文物38件,三级文物54件,涉案文物交易金额达3亿元,为改革开放以来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文物案之一。
2013年下半年,巡查人员发现彭山江口沉银个别区域有盗挖迹象,随后,公安、文管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加大保护区域巡逻力度。2014年初,彭山警方在日常工作中获取一条信息,江口镇岷江河道附近的部分村民,利用专业设备夜间潜入“江口沉银遗址”河道区域内,盗挖文物后卖给文物贩子,高价倒卖到外地赚取暴利。
初步调查后,彭山警方于2014年5月1日成立了多警种组成的专案组,对此案展开秘密调查,并由眉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辜永忠任组长。前期侦查工作是在极其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每名专案民警均作出承诺,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案情。专案组经过近一年的秘密侦查,梳理出了以盗掘“江口沉银遗址”文物为目标的6个盗掘团伙、3个倒卖团伙,总计40余名涉案人员,涉及全国10多个省市,涉案文物百余件,涉案金额过亿。案情被逐级上报,先后被省公安厅和公安部确立为督办案件。
2015年4月,专案组组长辜永忠主持召开专案工作会,反复研究讨论抓捕方案,安排部署集中抓捕工作。4月25日下午1时,眉山市公安机关抽调212名民警组成抓捕行动队,分成8个抓捕组对已掌握的6个盗掘团伙骨干展开了同步抓捕。接到指令后,早已在云南省腾冲县蹲点布控的专案民警在当地警方的支持下,对在该案中起承上启下作用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葛某实施了抓捕。
当天下午2时,在彭山城区一间会所包间里,几个人正在休闲品茗,第二抓捕组民警破门而入,将团伙骨干成员汪某、吴某擒获。与此同时,另外6个抓捕组分别在成都、眉山、彭山城区等地将团伙骨干成员逐一抓捕归案。此次集中行动,12小时内到案31人,收缴作案工具241件,冻结资金1000余万,查封房产18处,扣押西王赏功27个、银锭39个、各类钱币逾千枚、现金178万元、原始股票40万股、其余金银杂件逾百个、涉案汽车14辆、潜水服30套、氧气瓶24个、金属探测仪6台。
随着审讯工作的深入,犯罪嫌疑人开始交代自己涉嫌的违法犯罪事实,并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专案组结合前期侦查掌握的线索,逐步梳理出了等多个倒卖文物团伙,追赃工作迅速分线展开。此案又面临着涉案人员多、涉案地域广、部分涉案人员社会关系复杂等诸多困难因素。
因此,在追赃伊始,专案组就定下了“重点突破、追赃挽损、集小成为大成、积小胜为大胜”的工作目标。以此指导,专案组民警辗转北京、山西、浙江、西藏、青海、云南、辽宁、山东、内蒙、重庆等10多个省市,行程10余万公里,陆续追回西王赏功、金银锭、金册等一大批珍贵文物。
2015年8月初,专案组侦查发现北京文物商人倪某涉嫌大量交易“江口沉银遗址”内的被盗文物,立即派出工作组对倪某进行抓捕。因倪已某闻风而逃,专案民警冒着酷暑5天时间里先后奔赴北京、黑龙江、西藏等地,终于在青海省将正在逃亡的倪某抓获并安全押解回川,追回涉案文物22件,其中国家珍贵文物3件,包括“长沙府天启元年五十两金锭”1枚(一级文物)、花鸟、龙纹金腰牌2个(二级文物)。
专案组摸排到汪某团伙曾盗挖到张献忠1枚金印的信息后,立即加大对该团伙的审讯力度,发现该团伙2013年清明节的一天晚上在江口镇对面的岷江河道内盗挖到1枚金老虎,3天后在同一位置又盗挖到1枚金印。后该枚金老虎印以800万的价格卖给了一文物商人的线索。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江口发现银锭后,起初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们和其他村民一样使用铁锹、锄头等农具,在岷江河滩上掏挖、捡拾些价值不大的小铜钱、小银饼等。2013年初,受利益驱动,他们或以亲属关系、或以兴趣爱好、或以资源渠道等为纽带纠集在一起,从各种渠道学习掌握水下考古知识后,购买潜水服、氧气瓶、铅块、金属探测仪和成分分析仪等专业水下考古工具,到潜水基地学习潜水技术。为了增加潜水时间和深度,以便盗挖到更多、更好的珍贵文物,个别盗挖团伙还拉拢了曾从事过潜水职业的人员一起参与盗挖。
盗挖团伙之间根据时间先后或势力大小等因素,对盗挖区域有明确的界线。为防止被文管部门巡查人员发现,他们每次作案均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浅水区域就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扫滩”,发现金属物品之后,直接进行挖掘。深水区域则通过潜入江底挨个“打围”,先将淤泥、河沙等杂物清除,再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探测并盗窃文物。
团伙成员之间根据个人情况有明确分工,有负责驾驶船只的、有负责潜水盗挖文物的、有负责给潜水员拉救生绳的、有负责后勤保障的(给氧气瓶充气、修补潜水服等)。盗得的文物一般由团伙头目负责出卖,文物脱手之后,由团伙头目按照参与人数进行平均分配。通过盗挖,他们一夜暴富,购置了豪车,大部分人在城里购买了房产和商铺,个别人存款超千万。
两年来,专案民警先后辗转10多个省市,打掉盗掘文物团伙10个,摧毁倒卖文物网络9个,起诉犯罪嫌疑人70人,追回文物千余件,其中国家珍贵文物100件,包括国家一级文物8件、二级文物38件、三级文物54件,涉案文物交易金额3亿余元。
在追回的文物当中,最为珍贵的为“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和“长沙府天启元年伍拾两金锭”,这两件文物均为国宝级的一级文物。“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铸造于1643年农历11月,是张献忠沉船文物中的核心文物,对考证沉船文物性质极为关键。“长沙府天启元年伍拾两金锭”是1621年长沙府上供藩王王府的岁供黄金,是已知的明代金锭中的最大锭形,存世稀少,价值极高。
其它珍贵文物有张献忠时期的典型器物--西王赏功钱币(金、银、铜)、50两银锭、皇帝册封金银册、金腰牌等。其中“西王赏功”是张献忠用来奖励有功将士的钱币,是中国古代钱币中的大名誉品。“大顺元年崇州五十两银锭”是张献忠在四川铸造的银锭,过去钱币界曾经普遍认为张献忠使用的银锭都是掳掠所得的,该锭是张献忠自铸银锭的例证。“大顺元年眉州大粮银五十两银锭”是张献忠大西政权的自铸银锭,该枚银锭政权名称、年号、地点、税种、重量、银匠等信息俱全,殊为难得!“天启七年金册”是天启七年朝廷册封郡王妃的金册,该册页为金册首页,单片完整,极为珍贵。
此案的成功侦破对研究张献忠大西国政权的建立、发展和衰亡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追缴回的大量珍贵文物有助于解读张献忠部队的行军路线、征饷方式以及与地方官府的关系,是研究明末清初社会形态、经济状况及社会生活的重要实物依据,进一步证实了中国历史上明末张献忠农民起义和在川建立大西政权的历史事件,具有重要的学术和历史价值。
2015年12月25日,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组织国家考古、历史、文物专家,考察“江口沉银遗址”现场和观摩文物后,确定彭山“江口沉银遗址”即为历史记载的张献忠沉银中心区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