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莫焕晶被判死刑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7-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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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8年2月9日9时30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莫焕晶的行为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放火罪.盗窃罪追究其刑责.

2018年2月9日9时30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莫焕晶的行为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放火罪、盗窃罪追究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