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案保姆莫焕晶上诉 此前一审被判处死刑
2018年5月14日晚,浙江法院公开网开庭公告发布了案号为(2018)浙刑终82号案开庭信息,上诉人为莫焕晶,案件承办部门为刑一庭。据悉,2017年6月22日,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杭州市公安消防局接到火灾报警后,赶到火灾现场实施扑救,林生斌的妻子和三个年幼孩子不幸遇难。
2018年2月9日9时30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莫焕晶对此判决不服,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获受理,二审定于5月17日上午9时在省高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