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失踪女生遇害 嫌疑犯赵光道自曝杀害女生的整个过程

2018-05-02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江苏失踪女生失踪案备受人们的关注,那么,江苏失踪女生遇害嫌疑犯是谁?据悉,6月14日,江苏淮安市淮阴区一名6年级女生在上学途中失踪,该女生年龄为13岁.当地警方调查后发现,该女生疑似被侵害,其邻居65岁的赵光道有重大作案嫌疑,而且已经畏罪潜逃.6月21日,警方发布悬赏通告,通缉赵光道.日前,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接诊了一名割腕自杀的男子,值班医生发现伤者正是警方协查通报中的犯罪嫌疑人赵光道,于是立即报警,警方随即将赵光道抓获.据悉,失踪女生已确认遇害,24日,警方在嫌犯家里找到了失踪女生的尸体.目前

江苏失踪女生失踪案备受人们的关注,那么,江苏失踪女生遇害嫌疑犯是谁?据悉,6月14日,江苏淮安市淮阴区一名6年级女生在上学途中失踪,该女生年龄为13岁。当地警方调查后发现,该女生疑似被侵害,其邻居65岁的赵光道有重大作案嫌疑,而且已经畏罪潜逃。

6月21日,警方发布悬赏通告,通缉赵光道。日前,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接诊了一名割腕自杀的男子,值班医生发现伤者正是警方协查通报中的犯罪嫌疑人赵光道,于是立即报警,警方随即将赵光道抓获。据悉,失踪女生已确认遇害,24日,警方在嫌犯家里找到了失踪女生的尸体。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那么,江苏失踪女生遇害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下面,小编带您一起去看看江苏失踪女生遇害的整个过程吧!

江苏失踪女生遇害前还是一个活蹦乱跳的小女生,当父母看到自己的女儿被遇害后,几近崩溃。那么,江苏失踪女生遇害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位禽兽的老人为什么还要害死这个小女孩?据悉,警方在6月21日发布悬赏通告,悬赏5000元通缉在逃嫌犯赵光道。称6月14日,淮安市淮阴区一名6年级女生上学途中失踪,失踪女生小芳疑似被侵害,悬赏5000元追查有重大作案嫌疑的赵光道。

这份通告一经发出,便得到广大淮安市民的积极响应,纷纷在微信朋友圈分享。截至22日凌晨,淮安市淮阴分局办案民警共接报群众举报电话400余次。随后,该男子企图想用自杀来了结自己的生命,谁料,老天怎么会这么容易就放过他,刚好被值班医生发现割腕自杀的男子疑似通缉犯,随后,被警方抓捕。接着我们一起去看看嫌疑犯赵光道讲述江苏失踪女生遇害过程。

嫌疑犯赵光道目前已经被警方抓捕,据悉,小芳就读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就是小学与初中合并在一起,事发时,小芳就读该校小学六年级,晚上住在学校,中午可以回家吃饭。“通过监控,最后一次看到小芳是在6月14日中午11点20分08秒离开学校”。

这所学校负责人告诉记者,警方悬赏的65岁嫌疑人赵光道其实与小芳是邻居,小芳平时喊其叔叔,而且两家关系还特别好,小芳的家庭比较特殊,母亲离家出走,父亲在外打工,平时就小芳与爷爷奶奶在老家生活。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悲剧。那么,问题来了,这个老头子赵光道为什么会害死该女生?有人猜测赵光道对小芳实施强奸后并杀害,也有人猜测赵光道有精神疾病,面对这些各种疑问,我们还是去看看江苏失踪女生遇害真相吧!接着往下了解。

江苏失踪女生遇害真相曝光。赵光道把小芳杀害了,还假装猫哭耗子,故意在得知小芳失踪后,多次热心前往小芳家打探消息,据学校负责人介绍,按照学校规定,6月14日下午2点10分之前,小芳就应该到校,班主任老师发现其没有到校起初以为是生病或逃学,没有往刑事案件上去想,就查找小芳父母的联系方式。

可惜的是,小芳父母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一直到晚上查房,小芳也没有出现,于是开始发动大家四处寻找,仍无果,此时班主任想到,小芳以前曾办过保险,通过保险单终于查找到小芳父亲的联系方式。6月15日,小芳父亲从外地打工赶回家,与校方一起向警方报案。经过11天后,也就是6月24日下午,在嫌犯赵光道家里,找到了失踪女生的尸体。此刻,江苏失踪女生的尸体已经发出恶臭的味道。小编殊不知,该嫌疑犯怎么会江苏失踪女生的尸体共处一室?接着往下了解。

淮安市淮阴区一名6年级13岁女生在6月14日上学途中失踪。学校最终通过保险单查找到小芳父亲的联系方式。6月22日下午,淮安警方通报,2017年6月22日凌晨,嫌疑人赵光道在宿迁被宿迁警方成功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那么,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故意杀人判多少年?

一、故意杀人罪的定义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杀人罪的量刑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不过,对于江苏失踪女生遇害嫌疑犯被判多少年,是死刑,还是有期徒刑,一切还是要等法庭开庭审理后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