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文规范民间借贷 禁止向学生非法放贷
据报道,中国银保监会、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4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
通知提出,严厉打击以下非法金融活动: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行为。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有权部门批设的小额贷款公司等应依法合规经营,强化服务意识,开发面向不同群体的信贷产品,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