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农村土地改革 陈锡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内容获深改组通过
全国政协常委陈锡文透露正在研究相关方案,不久之后将推出试点
新快报讯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昨日下午举行“深化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记者会,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在会上表示,2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领导小组改革第二次会议已经审查通过了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内容,不久之后将会进行试点。
陈锡文指出,只有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可以进入这个市场,和国有土地同权同地同价。这件事情推进起码要有两方面的重大改革:
一是,对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涉及到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问题要进行改革。二是,去年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已经提出,要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在这个过程中非常明确的提出,要适当、合理的提高个人的收益,就是对农民的补偿收益要合理提高。2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领导小组改革举行了第二次会议,第二次会议已经审查通过了今年的改革重点,其中也包括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内容。
“这个决定通过之后,各个专项改革领导小组、各个部门都在按照研究方案来确定哪些地方来搞试点,目前正在做这件事情,我想不久之后就会推出试点。”陈锡文说。(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