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扒娱乐圈惨遭欠薪公开追债的十大明星

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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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5月16日晚上9点多,著名羽毛球星林丹在其个人微博上发表了一条微博,题为<关于粤羽俱乐部拖欠薪金的声明>,微博中提到自己与另外六名运动员作为广州市粤羽羽毛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运动员,在2016-2017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联赛中参与比赛,但至今仍未收到粤羽俱乐部支付的薪金.在声明中,他们请广州市粤羽羽毛球俱乐部有限公司.高军及付迅尊重运动员的付出,要求俱乐部立即支付拖欠的薪金,否则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不得不说,超级丹人气真不是盖的,一篇讨薪檄文瞬间在网络上炸开了锅,瞬间点燃了没有比赛的周二晚

5月16日晚上9点多,著名羽毛球星林丹在其个人微博上发表了一条微博,题为《关于粤羽俱乐部拖欠薪金的声明》,微博中提到自己与另外六名运动员作为广州市粤羽羽毛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运动员,在2016-2017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联赛中参与比赛,但至今仍未收到粤羽俱乐部支付的薪金。在声明中,他们请广州市粤羽羽毛球俱乐部有限公司、高军及付迅尊重运动员的付出,要求俱乐部立即支付拖欠的薪金,否则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不得不说,超级丹人气真不是盖的,一篇讨薪檄文瞬间在网络上炸开了锅,瞬间点燃了没有比赛的周二晚上,因为他的巨大人气,引来了很多有血性的球迷为之打抱不平,连谢杏芳也是亲自出马,妻子谢杏芳转发并写道:上面的,请尊重运动员的付出。

2016年8月,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又称无线电视)上诉区域法院,指电影《十月初五的月光》的制片公司拖欠旗下艺员佘诗曼参与该电影拍摄的部分额外工作日片酬,向制片公司追讨拖欠的片酬93.5万元和利息,上诉状又披露佘诗曼拍摄该片的片酬为190万元。

原诉为电视广播有限公司,被告为冠岭有限公司。上诉状指,原诉是佘诗曼的独家代理人,在演艺工作上全权代表佘诗曼。被告是电影《十月初五的月光》的制片公司。无线、冠岭与佘诗曼前年10月27日签订协议,无线与佘诗曼同意让佘在电影《十月初五的月光》中演出。

高群书,1966年出生于河北,毕业于河北大学新闻系,中国内地男导演、监制、制片人。2000年高群书执导的电视剧《命案十三宗》被评为年度北京10大热门电视剧之一。

2014年,著名导演高群书曾于公开发微博向《神探亨特张》投资方讨薪,他在微博中拖欠其导演费长达2年,要求对方尽快支付,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终透过网络讨薪方式,讨回了薪酬。

马伊琍曾在微博,表示自己遭遇了某制片方的诈骗,“与制片方逐条谈妥的合同,制片人打印时私自加上已被我方删除的条款,催促我们签约时我与经纪人都未察觉。等对方振振有词要求我们履行时才发现合同的猫腻。”

此微博引起诸多演员共鸣,称自己也遭遇过同样的事件。随后,马伊琍更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同行,“合同一定自己打印再签字,落笔前务必逐字复核,不要相信任何人,拍戏挣钱不容易,自己保护自己!”

2009年,吴佩慈与广州市娇伊兰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广告代言协议,约定吴佩慈担任娇伊兰彩妆品牌系列产品的影视及平面的形象代言人,期限自2009年6月至今年6月。

广告酬劳为180万元,分3期支付,每次分别支付54万、108万、18万元。然而协议签订后,对方使用吴佩慈的肖像宣传,仅支付54万元,未支付剩余款项。

去年9月,艾薇儿在纽约举办了一场20多分钟的小型演出,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其中明确规定酬劳为50万美金,作为商业活动的出席以及在纽约市举办演唱会的酬劳。

合同规定该酬劳分三笔兑现,分别时12.5万美金,30万美金以及7万5美金。不过近日,艾薇儿·拉维尼表示自己只获得首笔费用,共计12.5万美金。并最终决定起诉主办方,原因就是拖欠酬劳。

马羚,1988年参演电影《摇滚青年》,并获得中国电影“百花奖”最佳女主角提名。1993年参演家庭情景喜剧《我爱我家》。1999年参演《闲人马大姐》。2003年至2004年接连出演《老威的X计划》第一、二部。2006年拍摄《鹿鼎记》。 2009年参演《倚天屠龙记》。

2010年,马羚受导演于敏之邀出演电视剧《空姐日记》,并在该剧开拍之前参与了剧本修改的工作。但直至2010年9月18日,该剧正式杀青,马羚只以打欠条的形式从剧组拿到了约10%左右的劳务,在多次沟通无效的情况下,马羚不得不把出品方告上法庭。

早前,李彩桦表示:“上月底拍完内地剧集《红尘丽影》,但六位数尾款还未收到,我又要忙开新剧,我三月底同寰宇解除经纪人约。”她表示,这起纠纷交给新经纪人去处理,自己全心拍好新接的内地剧,但一定会回香港拍戏同重返乐坛。

《红尘丽影》剧组方面称,李彩桦在电视连续剧《红尘丽影》中饰演林文娟,拍摄前与摄制组签署了出演该剧的三方合约,三方代表签字中包括李彩桦作为艺人本身的署名签字,该合约具有法律效力。在拍摄前期,摄制组与艺人合作愉快,李彩桦本人也大赞摄制组的服装造型等唯美大气,而摄制组也按照合约支付给李彩桦相应的片酬。

古天乐也遇到欠薪的类似情况,有意思的是,矛头最后直指曾志伟。2007年,古仔以400万港币片酬参与曾志伟投资、马楚成执导的电影《生日快乐》,票房不赖,但直到电影下映,他都没有收到40万港币的尾款。

迫不得已,古天乐经纪公司一纸律师函寄给了曾志伟。作为娱乐圈大哥,曾志伟当然跑不掉,解释说:“因为发行方面还有钱没收回来,所以公司才拖到现在还没给古仔钱,只要我收齐钱,就会尽快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