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基犬摔死后续 摔狗女子与狗主人均被警方拘留
近日,《疑因索酬不成摔死小狗》又有了新进展,3月28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龙泉分局获悉,经公安机关经缜密调查后,对违法人员进行了处理。何某某因利用网络发送威胁、恐吓信息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于3月27日,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吴某某等四人因利用网络散布他人个人私密信息,于3月27日被警方依法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获悉,该局于近期办理了利用网络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散布公民个人隐私的案件,抓获涉案违法行为人5名。其中,何某某因利用网络发送威胁、恐吓信息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于3月27日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吴某某等四人因利用网络散布他人个人私密信息,于3月27日被警方依法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据警方通报,今年1月,网上陆续出现吴某某通过微博反映其与何某某二人在处理双方的纠纷过程中,多次收到何某某通过微信发来的威胁、恐吓信息,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正常生活被严重干扰;同时,何某某个人隐私被他人泄露、散布网络,手机收到大量骚扰电话和辱骂短信,正常生活被严重干扰的情况。发现这些情况后,龙泉驿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了询问当事人、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材料等调查工作。2月7日,龙泉驿区公安分局洪河派出所接到吴某某报案,称其人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正常生活被严重干扰,派出所当即受理;2月10日,洪河派出所接到何某某报案,称其个人隐私被他人泄露,正常生活被严重干扰,派出所当即受理。
接到报案后, 龙泉驿区公安分局立即根据前期调查掌握的证据情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开展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先后提取核查报案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搜索固定相关网络电子证据,辗转多地核查相关信息,收集固定有关方面证据。经过长时间的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公安机关查明,何某某(女,35岁,成都市锦江区人)于1月11日通过微信向吴某某发送威胁、恐吓信息,威胁吴某某人身安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于3月27日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吴某某(女,21岁,四川省南部县人)于1月10日通过微博散布何某某手机号码等隐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于3月27日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同时,在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还查明,李某(男,26岁,四川省营山县人)通过微博散布何某某手机号码等隐私,刘某(女,28岁,成都市青羊区人)偷拍何某某就医个人档案信息等隐私并散布,丁某(女,27岁,重庆市万州区人)通过微博散布何某某身份证件信息及家庭情况等信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于3月27日依法对三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涉案的违法行为人何某某与吴某某正是今年1月份网上出现的“1.11”柯基犬事件中的当事双方。据公安机关调查,2017年12月23日,吴某某所养柯基犬在小区走失后,先被该小区一位业主发现并交由小区门卫保管,后被同住该小区的业主史某某收留。史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转养该犬的信息,后何某某于看见该信息后于当日将该犬领回家。之后,吴某某通过查找得知该柯基犬在何某某家中,联系何某某要求归还,但何某某拒不归还,双方产生纠纷。1月11日上午,吴某某等人到达何某某住处索要犬只时,何某某拒不开门,吴某某随即拨打110报警,洪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在民警亮明身份后,何某某将门打开,经查找未在何某某家中发现柯基犬。随后,吴某某等人下楼继续查找,在该楼背后发现柯基犬躺在地面,后该柯基犬死亡。
洪河派出所立即开展了调查工作,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了解详细情况。经调查,何某某因前期就柯基犬归还问题与吴某某产生了纠纷,其本人手机收到大量骚扰电话,在吴某某等人上门后,为了不归还柯基犬,其用毛巾、秋衣、围巾等物打结成绳,试图通过该绳索将柯基犬放到楼下,下放过程中绳结松动,柯基犬落在地面,后柯基犬死亡。
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何某某将他人遗失的柯基犬占为己有,拒不归还,属于侵占行为。公安机关及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此事依法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积极为当事双方搭建了沟通协商平台,推动事件解决。同时,对该事件中双方出现的涉嫌违法的行为,公安机关同步开展了调查,在取得大量详实充分的证据后,于3月27日办结案件并依法对相关违法行为人作出了处理。
警方郑重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民一言一行不能逾越法律底线,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记者了解到,今年初,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净网2018”专项行动,严查严打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努力为网民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