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庭审第三日庭审细节解析 刘鑫的证词到底说了什么
江歌案庭审进行到第三天,迎来了宣判前最关键的环节:控辩双方证人出庭作证。刘鑫将作为控方证人,通过视频作证的方式还原案发现场,陈世峰方唯一的证人也将出庭。但今日,开庭后不到半小时,庭审就宣告结束,原因是——陈的证人临时决定不能出庭。
陈方证人是位日本女士,与陈私交甚好,陈曾教其汉语,传言她为陈垫付学费。据庭审消息,就在陈世峰杀害江歌2天后,曾向她交代后事,称自己犯了严重的事情,让帮忙退掉房子,并留下了父母的联系方式。但陈世峰没告诉她究竟发生了什么,她也没有追问,“万万没想到是杀了人。”
今日早上正式开庭前,陈世峰在法庭现场问律师,他的证人怎么样?律师说,因为太多媒体找他的证人,她决定不出席。陈世峰听说证人不来,皱眉沉默,望向证人席。
据悉,江歌的母亲江秋莲最近收到了陈世峰父亲写的一篇谢罪文,文中提到,陈世峰读书认真,好学,对父母孝顺,他对江歌的不幸表示歉意,江秋莲接信后没有太多反应,“比较冷静“。
刘鑫这边也是一团糟,当天凌晨,她还在“义正言辞”diss江歌妈妈的律师,突然单方面宣布解约,称“由于某些原因停止为其辩护。”
幸好下午刘鑫出庭了。刘鑫的身份比较特殊,她既是凶案现场的证人,又是受害者的关系人,还是被告曾经的亲密关系人。在庭上,刘鑫不停地抽泣,“三叔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还想再见她一面。我们还有好多事情没有做。”对陈世峰,她说:“我从来没有想过杀人这件事会发生在我身边,他杀了我最好的朋友。我觉得他很可怕。”
刘鑫三大否认
她现身否认三点:
1、没锁门。
检方再三询问刘鑫是否曾经锁过门,刘鑫都是态度很果断的说自己没有锁门,也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以为是有人在闹着玩。
庭上播放录音后,检方询问这个声音是不是她,她说是的。但由于报警电话接通时,她正返回门口,前半句并没有被录到,据刘鑫称,这句原话为“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刘鑫认为门是从外面被锁上的,自己肯定没有锁门。
随后,检方让刘鑫用普通话分别发音“闹”和“骂”,刘鑫很确定地当庭宣称自己说的肯定是“闹”。
2、没听见惨叫。
之前提到过的报警电话中“江歌多次用手肘按响门铃”和“发出惨叫”这些证言,刘鑫表示,报警的时候自己脑子太多信息,非常混乱,没听到旁边的声音,也没有听到惨叫。
3、没递刀。
案件中对判决影响最大的因素:凶器归属问题的真相,也终于有了答案。
这把刀,也是确定陈世峰蓄意杀人的罪名能否成立的关键证据之一。
这把刀到底属于谁?
是陈世峰自己带的?
还是刘鑫给江歌用来防身的?
刘鑫开口了——
“刀不是我递的,家里只有两把菜刀,没在家里见过水果刀”。
这也侧面证实了江妈妈昨天在法庭说,没在江歌家里见过那把刀的证言,是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陈世峰案发前还借过放刀的房间钥匙。
警方问话陈世峰所在研究室的教授,教授说有一把在百元店买的刀,一直放在一个有茶柜的房间里,但不知道什么时候这把刀不见了,案发前一天上午,学校有记录陈世峰借过存放这把刀的房间钥匙。如果刘鑫证词准确,这把杀人的刀很大可能就是陈世峰带来的。
以下是刘鑫第一次报警录音公开,声音紧张害怕内含惨叫声
12月12日,江歌案庭审第二天。检方播放了刘鑫报警的电话录音。(括号内为警方)
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警视厅110。)
对不起!救命!
中野、中野、中野、5丁目、20号、大内公寓201,快点来!
(等一下,你冷静点。中野5丁目20号的多少?)
20号,20号。
(20号的多少号?)
6,6。
(慢点说)
啊,啊,6丁目,6丁目,2,20号,大内公寓。
(你叫什么名字)
刘鑫。快点!我姓刘。
(等等,小刘,发生了什么?你冷静地说。发生了什么?)
等一下,有人,说话
(你房间的门锁了吗?门是锁着的吗?)
是的,锁着。但我姐姐???
(那就没事,你冷静点,警察已经去了)
不过就在(12月13日)下午16点左右,蒋丰发微博称:“刚才,刘鑫作为证人接受被告方陈世峰律师的询问。与接受检方询问时时相比,显得有些紊乱,对此前承认的事情也给予了否定。此外,今天检方和被告方都有挖“坑”之嫌,检方询问刘鑫是否曾经怀孕;被告方律师询问刘鑫,被害者在哪里打工?刘鑫说被害者在酒吧打工。”随后网友纷纷在发文底下留言:“如果真怀孕就不存在来例假换裤子的说法了”“被害人在哪里打工与本案无关吧”看来案件又有新亮点,刘鑫到底有没有怀孕?如果怀孕就不存在来列假换裤子的事情了。
事件脉络:
2016年11月3日 中国女留学生在东京遭砍杀身亡
2016年11月14日 女留学生在日遇害案告破 母亲称要求疑犯偿命
2017年8月 中国女留学生在日被杀害 母亲征集签名求判死刑
2017年11月 江歌遇害后第294天 室友刘鑫首度面对江母
2017年12月 江歌案11日在日本开庭 其母请求旁听者帮记录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