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父替女儿还钱 郭从元训诫子孙要诚信做人
郭从元替女儿还钱,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这起事件应该说是,交通事故起风波,致一家三口列入失信名单。据悉,郭从元大爷今年刚好70岁,家住苍溪县云峰镇某村,在他家堂屋里,放着一辆铺满灰尘的电瓶车,一看这车,郭大爷双眼就忍不住泛泪。因为这辆电瓶车,他和女儿、女婿、外孙有4年没团年了。
郭大爷有两个女儿,其中一个女儿郭香结婚后,和老两口居住在一起。女婿李旺(化名)在郭大爷眼中就是儿子,加上外孙郭李(化名),一家5口其乐融融。但这一切,被这辆电瓶车彻底打破。
2012年,郭香一家到广元城区开餐馆,刚去一个月,一天郭香骑电瓶车外出时与行人相撞。这本是一起简单的事故,却因为费用问题,双方发生殴打,对方受伤住院,李旺和郭李也因此被拘留。事情发生后,郭香的餐馆也关门了。
2013年,经广元利州区人民法院判决,除了受害人在公安机关领取的3万余元,郭香一家还应支付60761.3元。但判决出来后,郭香一家却“消失”了。2014年,受害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苍溪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驻执行中队法警文瀚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执行法官多次到郭香家找人都没找到,用电话、短信等通知也无果。于是法院将郭香、李旺、郭李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冻结了他们的银行账户。就这样,郭香一家成了“老赖”。
郭大爷的家紧挨着公路,一个多月前,公路上就开始出现很多年轻人的身影,背着大包小包从他家门前经过。有人也会询问:“你女儿他们好久回家?”
看着这些身影,听着这些询问,郭大爷心中不是滋味,老两口表面上笑笑,其实心中有如刀割。连续多年,春节来临的日子,每天午饭和晚饭时分,老伴在屋内做饭,郭大爷就站在门口,抽着烟,两眼盯着公路。他期盼回家的年轻人中,有他熟悉的身影。但每每是烟头堆满一地,也毫无所获。
这一切,被一位郭姓邻居看在眼里。这位邻居告诉记者,从2013年开始,郭大爷和女儿一家已有4年没有一起团年了。两个月前,郭大爷忍不住拨通了李旺的电话。“你们今年什么时候回家?”“工地上比较忙,年底很多人回家了,工地缺人,正好我们也可以多挣一点。”李旺还在电话中承诺,“明年过年回来。”这个答案,和过去几年一样。
连续几年不回,郭大爷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女儿一家的官司他是清楚的,他也多次打电话问过,女儿则告诉他,“事情自己会处理,不用管”。不过,去年12月发生的一件事,让他的疑虑加剧。
那几天,一位邻居告诉郭大爷,“有法院的人问,郭香一家回来没有。”难道官司还没有了结?12月6日下午,一位在县城当律师的邻居回到老家,郭大爷赶紧找到这名姓宋的律师,请他帮忙问问苍溪法院,是否郭香的官司还没了结。
宋律师的询问,最终证实了郭大爷的猜测——女儿一家三口早已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
“老赖”,郭大爷听到这两字,大声重复一遍后站起了身子,使劲扔掉了手中的香烟。作为村上的老队长,他没法相信自己的孩子们成了别人眼中的“老赖”。
他赶紧回家拿出了自己的存折,上面有2万余元,是他这些年从每个月几百元的工资中积累下来的。
郭从元替女儿还钱,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米法官,我女儿一家人该给的钱,我来替他们还,回去后我要告诫他们必须堂堂正正做人。”去年12月10日,郭大爷拨通了苍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米仕明的电话,希望他能通知申请执行人唐全,双方协商一下,就此把事情了结。接到电话后,米仕明通知了唐全,约定了时间。还查看了郭香一家被冻结的账户,上面有28000元。
“事情也有几年了,郭香一家都比较困难,他们在外面打工也比较艰苦,我想替他们把这事结了,一共3万元全部解决行不行?”在法官见证的协调现场,郭大爷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第一次,3万元的提议被唐全拒绝,他坚持应按法院判决的6万余元执行。
“你能不能考虑到我们家的实际情况,少一部分可以不?我确实想把这个事情解决了,一次性给你4.5万元行不?”郭大爷再一次提议。看到老人的诚意,唐全最终做出了让步,郭大爷一次性支付4.8万元了结此案。当天下午,郭大爷取了2万元钱,在法院交给了唐全。剩余的2.8万元,由法院从郭香冻结的账户中划扣。
唐全说,原本不打算让步,但在协商中得知郭大爷已经70岁了,态度也非常诚恳,他受到了触动,最终让步了1万余元。
“你们快点去买票,今年回家过年,我已经到法院替你们把那案子了结。”结案后,郭大爷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女儿一家打电话。然而,双方在电话中爆发了冲突。
听说父亲帮忙给钱了,女儿郭香很生气,认为就不应该给这笔钱。“说实话,我一直认为自己没有撞人,所以决定除了之前支付的3万余元外不再支付。当初我们在广元开店还不到一个月,生意原本很好,就因为这个事情,只能外出打工。我们学历不高,没挣到多少钱,法院每年年底又打电话又发短信,一家人不敢、也不好意思回家。”郭香说。
女儿的反应让郭大爷怒火中烧。“我当了快20年的队长,也有十几年的党龄,到现在70岁,从来没有欠过别人钱不还。”他大声怒斥女儿。
“从小我就教育你们,要诚信做人,堂堂正正、干干净净做人。就因为这个官司这笔钱,你们4年不回家过年,难道看见别人一家团年,心中就没有想过家中还有父母在等你们?你们心里就好受吗……”电话中,郭大爷狠狠教育了女儿一顿。
父亲的话,让郭香心里很不是滋味。事后,她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虽然心中不服,但父亲说既然法院判了,就应该相信是公正的,该给的就要给,自己也确实被父亲说服了。
或许是卸下了心中的负担和“老赖”的标签,郭香一家轻松了许多。6日下午,当记者电话联系上郭香的老公李旺时,他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买到7日的火车票,今年要回家过年。根据路程计算,预计2月8日晚或者9日早上就可以到家。
当天记者来到郭大爷家时,他正在打扫卫生,还专门把电瓶车擦得干干净净,希望女儿女婿回来能继续用。他还拿出了专门置办的新棉被等,把女儿女婿以及外孙的房间铺好,等着他们回家过年。
这一次,郭大爷终于不用再在门口等候,也不再怕人问起“儿女好久回家过年”。
“我不能当‘老赖’,我的孩子们同样不能,做人应该讲诚信,更应该遵守法律,做人就应该堂堂正正、干干净净。这么多年,孩子们都不能回家过年,这不仅对我们,对他们同样是煎熬。”郭大爷说,从1999年开始,他就当上了队长,至今快20年了。“替女儿把钱给了后,轻松了很多。”
6日上午,村民黄贵来到郭大爷家,请他帮忙去收取最后一家村民该支付的几百元集资修路款,郭大爷欣然应允。黄贵告诉记者,郭大爷是老队长,在村里很有威信,以前村里改水、改电等,都是郭大爷出马组织,动员村民。去年9月,村里集资修路,也是郭大爷带头组织村民积极集资。
“现在我们也想通了,父母年纪大了,我们也在外几年了,其实每年过年都想着回家,也希望和父母团聚。现在好了,能安心回家过年了。”郭香说,他们会将父亲垫付的钱还给他,“那是他们的老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