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互联网纷纷牵手人气明星现象:真的会促进双赢吗
大约是在上个月,在2017一直播“心动一下”明星盛典上,一下科技创始人、董事长兼CEO韩坤正式宣布,少年偶像组合TFBOYS 以TFO(The Future Officer) 未来指挥官的身份入职一下科技,这是迄今为止全球首个TFO。韩坤在解释为何聘请TFBOYS组合时称:“TFBOYS 组合不仅有少年的意气风发,更难得的是,他们充满正能量,这与一下科技的企业文化、价值观和产品属性都非常吻合。”
不难发现,明星加入互联网公司担任高管的现象屡见不鲜,少年偶像组合TFBOYS成员王源入职360公司,出任360手机助手首席创意官(CIO);人气偶像歌手周杰伦入职唯品会,出任首席惊喜官(CJO);著名主持人何炅加入了阿里音乐并出任CMO,并以兼职身份担任首席内容官(CCO)……人气明星挤身互联网科技圈,互联网科技圈拥抱人气明星,两者跨界合作究竟为何?
互联网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仅涉足人们的衣食住行,还是娱乐消费的一大入口。自2014年起,中国就稳占世界第二大电影市场的份额,电影业因此成为资本家争相争夺的大蛋糕,影视资源逐渐向互联网公司转移,成为不可逆的潮流。在影视领域摸爬滚打的明星也开始重新定位自己的事业模式,选择栖身于互联网公司。
明星把加盟互联网公司看作为一种理想的转型选择。明星加入互联网公司既能发挥其自身的优势,还能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定制一系列周边产品。同时互联网公司借助明星的商业价值创造更多经济价值,而明星也可以进一步提升自身影响力,达到联合营销的效果。
除此之外,明星投身加盟互联网公司是为今后的生活做保障。明星的演艺生涯具有时效性,所谓“人无百日好,花无百日红”,娱乐圈新鲜血液不断注入,市场资源紧缺、斗争激烈,行业干扰因素太多。而互联网行业发展前景广阔,爆发力又极强,一旦成功收益颇丰。
从明星纷纷跨界互联网公司的热潮来看,互联网公司确实已经成为明星心中的“大蛋糕”。可是对于人气明星而言,担任互联网公司高管之后,还要面临许多问题,例如:是每日按时打卡还是充当挂名高管?该如何兼顾明星事业和互联网事业?等等。
自互联网+的概念席卷全国以来,互联网行业与各行各业的联系日益紧密。近几年,娱乐圈开始与互联网接轨,不少互联网公司邀人气明星加盟,并许诺明星千万年薪外加期权还有高管职位的案例不在少数。让人疑惑的是,不看脸的科技圈为何突然热衷于与人气明星合作了?其实原因也很明显。
其一,互联网公司行业竞争激烈,急需品牌效应。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互联网公司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明星效应可以让互联网公司迅速打出品牌效应,使之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
其二,明星能吸引新生代用户。如今90后和00后已经成为互联网的主力军,更是互联网公司抢夺的重要对象。而正因为90、00后对网络依赖性较大,同时追星群体数量庞大,所以选择他们喜爱的明星代言可以迅速引起他们的注意,让互联网公司在抢夺新用户时获得先机。
其三,明星能提高户外和电视广告投放的效率。互联网公司早期主要依靠各类搜索引擎的投放获取精准的用户和流量,但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则需要通过户外广告牌和电视投放获取陌生的用户,而人气明星自身带有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正好可以代替各类搜索引来的流量,将用户导入和用户转化的效率进一步提高。
其四,明星是互联网公司眼中具备多元才能的跨界人才。随着互联网公司的主流化、社会化与基础设施化,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公司开始向无所不包的综合性公司发展。而明星不受工作及职位的限制,具有明星光环和强大的号召力,这正是互联网公司所需的多元跨界人才。
其五,明星担任互联网企业内部职务,巧妙地避开了新广告法。这是一个泛娱乐浪潮极其高涨的时代,粉丝经济大行其道的同时,互联网释放明星背后经济效益的能力也越来越突出。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明星自带粉丝效应和影响力,其打入企业内部入职、为企业站台,比单纯请明星代言人更划算。
明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自身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决定了其背后潜藏的巨大商业价值,但互联网公司搭界人气明星并非就能万事大吉,二者的结合体仍旧是把双刃剑。
如今,越来越多的明星投入了跨界浪潮,汪涵、谢娜通过明星投资人的身份加入唱吧,鹿晗、吴奇隆、佟大为夫妇等人都增加了投资人身份……大众娱乐在互联网的推动下,达到了一种新的高度。明星触电互联网公司,是潮流趋势还是借势炒作人们众说纷纭,但无论是企业为了宣传自身还是明星为了寻求转型,明星与互联网公司搭界,对于双方而言是各取所需。
一方面,业务合作是明星与互联网公司联手的常见形式。明星任职互联网公司已成为时下的新潮流,除了业务层面的合作,更有一批资金力量雄厚、颇有投资头脑的明星们投身创投领域,成立风险投资基金发掘并投资创业公司,转型成为投资人。这其中,任泉、李冰冰、黄晓明发起成立的Star VC,以及Angelababy成立的AB Capital尤为知名。
另一方面,资本联姻、自创公司也是明星触电互联网的主要形式。这种形式与曾经明星代言的合作方式不同的是,明星会更加深度地参与到互联网公司的日常经营中。
当下互联网行业整体估值走势看好,红利难挡。明星在娱乐圈摸爬滚打数年积累下来的形象和人气,加之身后庞大的粉丝团体,使得他们拥有非同一般的执行力和号召力,跨界只是换了个领域赚钱而已。但二者协作运营企业,事情就变得复杂起来。
明星纷纷投资互联网公司的动作足以证明,不少人都对互联网这块肥肉虎视眈眈,想要分一杯羹是必然的事。同时投资人的身份使明星镀上一层金边,也使得明星能够尽全力为企业着想。对于企业来说,短时间内虽无法判定明星对于品牌的销售到底可以起到多大的作用,但毋庸置疑的,这给企业带来了不俗的曝光率和知名度的提高。不过,风险永远与利益同在,黄晓明背锅事件、为中晋资产代言的“九球天后”潘晓婷在崩盘受影响等案例都是这把双刃剑锋利的一面。
其实,明星普遍是表演专业出身,他们对于互联网公司行业缺乏深刻的理解,以致于他们很容易产生加入企业无非是站台代言,于自身利益并无损失的想法。然而,纵观倒下去的平台,多半都是各种骗贷模式的隐性运作,对互联网了解甚少的人气明星根本无法发现。从东虹桥金融在线、某租宝、鑫琦资产,再到金鹿财行、中晋资产,P2P领域的弊端表现得尤为突出,行业深陷危机之后牵连而出的冤大头往往是对互联网一无所知的明星,或许明星应该慎重考虑投身互联网领域是否能打一出万无一失的如意算盘。
一方面,明星们对于这些站台的企业股东背景、信用状况、经营团队、运营方案、风控措施等信息普遍不会做深入的风险评估与了解。比如P2P平台东虹桥金融在线被曝传出兑付危机,并由此牵出了黄晓明是该平台的代言人和合伙人之后,众多网友在黄晓明的微博上讨说法,黄晓明则为自己喊冤,表示自己只是“帮助”涉事平台拍个短片,对涉事平台的资本运作模式和背后的利益链却并不知晓。
另一方面,明星对互联网公司的理财产品、风控手段、资产配置始终看不清楚、摸不到底,具体运作就更一无所知。例如,有些明星将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代言也当作类似传统类商品的代言,不去对这类产品做深入了解,导致明星在企业跑路或破产后也难辞其咎。
总而言之,娱乐圈与科技圈大不相同,虽然两个行业水都深,但是科技圈的水深与娱乐圈的水深并非同一概念,娱乐圈水深多缘于潜规则与各种资源、名气、利益的交换,而科技圈的水深则缘于其模式运作的复杂程度。
整体来看,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互联网企业之间所比拼的不仅仅是资源,更重要的是产品和服务,如若单纯追求明星效应,而忽略在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投入,那明星所带来的关注度也只可能让事情变得更糟。对于人气明星来说,如果只是以转型或者赚取钱财为主要目的,在不了解行业的情况下就盲目投入或入职,往往也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