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气爆案宣判 案件始末详情回顾
据台媒报道,针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台湾高雄气爆案,高雄地方法院昨天(11日)作出判决,对12名被告分别处以4年至4年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高雄市政府秘书长赵建乔判4年10个月,李长荣化工公司前董事长李谋伟判4年。其余被告,荣化大社厂厂长王溪州、值班组长蔡永坚、工程师沈铭修、操作领班李瑞麟、控制室操作员黄进铭,都判4年。
华运公司领班黄建发、工程师陈佳亨、控制室操作员洪光林均判4年6月,高雄市政府工务局下水道工程处前副工程司杨宗仁、前工程员邱炳文则判刑4年10月。据悉,高雄石化气爆事件发生在2014年7月31日午夜到8月1日凌晨间,地点在凯旋、三多路,造成32人死亡,321人受伤。当时高雄检方出动12名检察官与相关单位共同侦办,追查出位于凯旋、二圣路口底下排水箱涵内的4寸丙烯管线破洞为肇事源头,传讯多达510人,历时140天侦结,高雄地方法院审理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