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非遗案开庭 政府称个人无权申请撤销
申请撤非遗案开庭:今年66岁的袁益中发现,他制作并申请的“古建筑模型扎小样”虽然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但自己并未被评定为传承人。袁益中一怒之下将西城区文化委员会(以下简称西城区文委)及西城区政府告上法庭,要求将该项目从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撤掉。昨天上午,这起北京市首例申请撤销“非遗”案在市四中院开庭审理。
-起诉 因未被评为传承人要求撤销
在昨天的庭审中,袁益中当庭要求将“古建筑模型扎小样”项目撤出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袁益中认为,该项目申报不合法,“没按照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袁益中还称,该项目是因其制作、申报才获评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了我的作品,拿去请专家评议、研究,最后决定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但是在评定传承人时,却不批准我是传承人”。袁益中认为,该项目是产生于他,发源于他,且和他有着最直接的利害关系。
据了解,古建筑模型扎小样,就是将实有古建筑按比例缩小做成模型。
袁益中称,做古建筑模型很费工,牌楼、门楼等一做就得很长时间,最贵的也只能卖四五万元,日常收入都保证不了,“既然你拿我的作品申请加入非遗,却不认可我是传承人,不让展示宣传,这样做太让我寒心了。”
庭后,袁益中称,对于该案,无论输赢都是一件好事,“我希望这个案件能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一个提醒和保护。”
-答辩 个人无权撤销非遗项目
针对袁益中的诉求,西城区政府辩称,其并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机关,也无权力撤销非遗项目。
西城区政府则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所有权并不归属于任何个人,个人无权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