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病历教案等有望替代论文
职称制度迎来大改革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提出,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明确要完善职称系列,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
要求要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要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强调要加强职称评审监督,严肃评审纪律,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打击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等违法行为。要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职称评价标准将完善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放在了评价标准的首位,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将一律予以撤销。此外,在职称评定中“唯论文论”曾经是不少人的痛,而此次改革的重点也放在了“论文不是评定职称的必要条件”这一点。
《意见》对论文的要求实行了三放宽的改革措施。不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做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做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