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官】彭宇被冤案:都是南京法官惹的祸
恐怕类似的事件这两年也报道了不止几起了,如果仅仅用世风日下或人心不古来形容,也不过是一种简单的描述,中华民族作为一个素有尊老爱幼古老传统的泱泱古国,这种人情冷漠无疑令人心寒,这种频
据广州日报9月23日报道老人摔倒了,扶还是不扶?近日,一篇题为《老翁摔倒在地,无人敢扶》的帖子在各大网站风传,激起网民的激烈讨论,短短四天时间,跟帖者超过两万。有网友表示,怕被家属诬陷成肇事者,不敢扶。也有网友表示,渴望人际关系回归真诚。
如何防止好心人被诬陷?有律师支招:帮扶前用手机拍下证据。网友“任我赢”昨日在凯迪社区猫眼看人论坛上发帖称,9月19日8时43分,在重庆南坪,一位约80岁的老翁摔倒在地,手足抽搐,无人敢扶,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殃。帖子里一幅照片让人触目惊心:老人脸朝下倒在人行过道上,一根拐杖丢弃在一边,旁边是七八个围观者犹豫的脚。
恐怕类似的事件这两年也报道了不止几起了,如果仅仅用世风日下或人心不古来形容,也不过是一种简单的描述,中华民族作为一个素有尊老爱幼古老传统的泱泱古国,这种人情冷漠无疑令人心寒,这种频繁发生在中国社会的冷漠现象,其实从广大网民的评论中,几乎大多数矛头都指向了一个开了个恶劣先例的共同的目标责任,那就是前两年发生的臭名昭著的彭宇救老太被诬案件中的南京法官。
为什么我说重庆老翁摔倒后无人敢扶是南京法官惹的祸,似乎是扯远了,是两码事,其实大家如果还记得南京的彭宇事件,也就是所谓的徐老太事件的话,应该体会得较深,如果不记篮子,不妨我先将南京法官事件复原一下:
先看事情的大致经过:2006年11月20日,彭宇在南京市某公共汽車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想,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老人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
此案惟一的目击证人陈先生当庭陈述,他看到的情况是: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車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車的車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車后门下車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徐老太太曾在法庭上称不认识陈先生。当时不是他帮助的自己,陈先生非常气愤,提出自己当时曾用自己的手机帮老太太打电话,手机里有通话记录可以证明。
这位徐老太太的儿子是一位警察。当彭向承办法官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陈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笔录,派出所却以正在装修为由,无法提供。后来更是声称笔录遗失。当事的派出所长说,我至少找了6次还是没有找到,不过我拍了笔录纸的照片.
并说,“我为了搞清事实才用手机拍了笔录的。”当被追问到谁的手机拍的,所长拿出手机说就是他的这部手机。紧接着,彭宇当着所长的面调出照片Exif信息证明照片并非所长手机所摄。在记者的追问下,这位所长说出了实情:照片是老人的儿子拍摄的。卢所长说老人的儿子对他说是同行,他就把老太儿子的手机扣下了……
按照当时社会几乎一致的看法,即使没有学过法律的人,根据常识也能感觉到此案的蹊跷之处。然而,法官却作出了史无前例的判决,裁定彭宇补偿原告(徐老太太)损失45876元,10日内给付。这份判决书当之无愧地成为天下奇文,下面一同赏析:
南京鼓楼区法院认为,老太太是与彭宇相撞受伤。理由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老太太(原文为“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还有绊倒或者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老太太绊倒或滑倒等事实,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应着重分析老太太被撞倒之外力情形。”
判决书继续说:“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撞人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的公交站台,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車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院认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判决书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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