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成都“格斗孤儿”背后真相 创始人恩波资料背景介绍
近日一段被描述为“格斗孤儿”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视频中两名小男孩正在进行激烈的搏击比赛。据视频介绍,两名小男孩今年只有 14 岁,均是孤儿,目前被成都一家格斗俱乐部收养。有网友质疑,俱乐部是否在利用孩子们赚钱。
该视频显示,这家名为恩波格斗俱乐部的组织,先后收养了 400 多个孩子,进行格斗训练。孩子们大多失去双亲,或者生活失去依靠。收养未成年的孩子进行格斗训练,这一格斗俱乐部是否具备相应的收养资质?“铁笼中的格斗”是否合法合规?
出拳凶狠、缠斗激烈、汗流浃背 …… 网络热传视频中正在进行格斗比赛的仅仅是十几岁的未成年人。
视频中介绍了两名失去了双亲,无依无靠的小男孩小龙和小吾的故事。
“爸爸死了 …… 妈妈走了。”这样的话从一个脸上还有稚气、身上露出点点伤痕的 14 岁男孩口中说出来的时候,很难不令人动容。
两人今年都是 14 岁,同样来自四川凉山。过去十几年间,有 400 多个这样失去了双亲,无依无靠的孩子被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收养,每天练习综合格斗术。
14 岁小吾:我偶像是“嘴炮”打 UFC ( 著名综合格斗赛事 ) 的。(格斗比赛的)笼子里一进去,就害怕的很。
铁笼外有许多成年人拿着手机围观拍照。
小吾坦言,虽然这里的生活很累很辛苦,但终归衣食起居有保障,比回老家强。
小吾:这边的好吃多了,有牛肉,鸡蛋。在老家的时候只有洋芋。如果我回到家里,那有可能干苦活吧,然后去打工那些吧。
解释:“铁笼格斗”是推介表演
据介绍,孩子们除了参加日常训练还会参与演出表演。视频拍摄显示,两个孩子在灯光闪烁、音乐起伏的铁笼子里进行激烈格斗,还有人受了伤。恩波格斗俱乐部运营总监朱光辉告诉记者,“铁笼格斗”的画面来自 6 月 18 号的成都市万达广场一场商业地产项目推介表演,并非商业演出也不是正式比赛。
朱光辉:这是一个商业地产的推介活动,如果是大型比赛你觉得报批能过吗?这个推介表演,(视频报道)中都是断章取义的视角。因为这是一个推介表演,就是教练指导的动作演示,晚上有成年人的相对正式的表演,小朋友就是表演动作,做到位。
朱光辉表示,俱乐部中的成年人会参加正规比赛,的确会有一定收入,但是具体数字保密。而俱乐部的孩子们每年都代表四川省青少年队伍参加散打比赛,“既然青少年没有职业比赛,也就谈不上出场费。”
视频经网上传播后引发热议,有人赞同俱乐部这一做法,认为学习格斗也是孩子的一技之长,而且在俱乐部要比在老家生活条件好很多。但也有人质疑称,孩子在俱乐部没有办法接受义务教育,俱乐部此举是在利用孩子赚钱。
有些网友在视频后评论称,对于失去双亲的孩子们来说,生活是一件很艰苦的事,在生存之外学到一技之长,是一件好事。
但也有网友认为,视频中,孩子称自己的作息是“起床、训练、洗澡、睡觉”,如果不学习文化知识,即使学会了格斗,将来走入社会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
此外,也有网友注意到俱乐部的教练说,孩子们的出场费是统一管理起来的,“在他们需要的时候就给他们”。因而质疑俱乐部是否在利用孩子们赚钱。
朱光辉说,俱乐部收养的这些孩子均有正规收养手续,媒体关注后他们已将有关材料送交警方。
此外“格斗孤儿”的说法并不准确,俱乐部收养的孩子中孤儿占比很小,大部分为留守儿童。
朱光辉:该说的我们都给公安部门说过了,这个事情上升到一个舆情事件,他们也开了协调会,我们该澄清的都澄清了。
俱乐部创始人 8 岁丧父
曾获特警比赛冠军
记者获悉,俱乐部之所以收养这些“格斗孤儿”,是俱乐部的创始人恩波的想法。据了解,生于四川阿坝州黑水县的恩波 8 岁丧父,经历过贫困生活后,18 岁开始练习散打,后成为一名武警战士。1980 年,在武警阿坝州支队举行的军事大比武中,曾荣获“单双杠、擒拿格斗”双冠军。
恩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自己服役期间,曾经下基层做军事指导。在那里,他经常会看到一些孩子在山上、在街边游荡。“正是上学的时候,他们不上学干吗?”恩波打听了一下,发现这些孩子几乎都没有家人照顾,有些是孤儿,有些是家里太穷管不了。
十几岁的孩子就偷窃、打架。恩波称,从那时起他就萌生了想法,如何去帮助这些孩子。
2001 年,恩波退伍后通过从事建筑工程积攒了一些资金,组建了一支武术散打队,开始招收孤儿进行培训。恩波称散打队至今已经走出数百名孩子,有的在经商,有的成为特警,有的已经成为全国散打冠军。
有网友了解恩波的经历后,对恩波收养的孤儿们产生了更高的期待:“我希望,孩子们在这位特警的教导下,能成为真正对社会有益的人。”
“铁笼中的格斗”合法合规吗?
我国《收养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其中就包括丧失父母的孤儿。对于送养人和收养人以及收养程序,法律也都做出了严格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并且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此外,收养人必须同时符合无子女等四个条件。
那么,该格斗俱乐部收养的上百名儿童(包括孤儿),其收养主体究竟是个人还是社会组织?手续是否合法合规?有没有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儿童保护问题研究专家童小军解释,《收养法》主要针对公民个人收养做出了明确规定,而民间收养机构则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规定。
童小军:在国家民政部门注册了的,而且业务范围也是养育孩子并且和民政部门有合约,就是受民政部门委托帮助养育孩子的民间养育机构也可以收养。
但是前提第一一定是注册的,第二个是受委托的。现实当中你说的这个俱乐部的事儿可能就是乱象,就是没有遵循法律规定,俱乐部自己说我成为孩子们的收养人了。他们的“收养”可能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就是“我养他了”,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些孩子必须得有明确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