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进行老年人权益保障会议
[法律维权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面对安徽省阜阳市152万老年人口,安徽省阜阳市举行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会议,落实给老人的优惠政策。在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会议中,阜阳市将对老年教育体系、城市低保和农村五保加大完善力度。
安徽省阜阳市举行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会议
7月9日,安徽省阜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阜阳市关于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安徽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情况报告,阜阳市老年人口迅速增长,截至2013年底,全市60岁及以上人口152.37万人,占总人口的14.47%。
阜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亓龙,副主任王改林、范淑清、王康健、白飚,秘书长姜涛出席会议。副市长刘树生,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戚怀民,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德文列席会议。
阜阳市人口呈“三化”叠加特点
据介绍,阜阳市自1998年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迅速增长。截至2013年底,全市60岁及以上人口152.37万人,占总人口的14.47%,比上年上升0.28个百分点。
同时,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详细汇总资料计算,2010年阜阳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5.39岁,比10年前提高了2.70岁,人口预期寿命日益延长。此外,阜阳市作为劳动力输出地,大量劳动力流出也加重了我市老龄化的程度,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
“整个人口呈现‘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叠加的特点。”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调研报告如此总结。
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达350个
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会议中,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近年来,阜阳市健全工作体制,落实优惠政策,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自2013年起,市政府向民办养老机构发放建设和运营财政补贴,并把农村敬老院建设纳入了民生工程,连续4年新建、扩建敬老院床位23700张。同时,积极建设“医养结合”养老项目,颍泉区抱龙老年公寓、阜阳第二老年公寓和市老年康乐园建设即将完成,颍西双龙医养中心、第二人民医院养老项目等抓紧推进。目前,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共350个,床位总数36005张,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由2010年的13.8张发展到28.78张。
老年教育文体事业方面,全市城乡社区已建立200多个老年文体娱乐服务机构。老年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目前,全市各级老年大学(学校)52所,基本形成了市、县、乡三级老年教育网络。
供养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
对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会议,目前,阜阳市建立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供养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2013年阜阳市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870元。到“十二五”末,全市五保供养水平将达每人每年2057元。
此外,阜阳市老年人享受进公园、风景区、公厕免费,70岁以上老人乘公交免费以及看病优先等优待;2013年起,80岁以上和百岁老人分别享受每年200元和每月200元的高龄补贴和长寿补贴。城镇“三无”(无子女、无自理能力、无生活来源)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截至2014年6月底,阜阳市享受“低保”待遇老年人16.9万人,发放低保金1.99亿元。城乡低保老人、五保老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个人承担部分全部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下一步,阜阳市将全面落实对养老机构的税费减免、金融支持、土地划拨、水电气优惠等各项政策,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引导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同时,深化社区资源整合,全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