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第四天下午陈世峰陈述杀死江歌的真相 陈世峰会被判死刑吗

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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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江歌案庭审第六日:检方称陈世峰蓄意杀人求刑20年09:42江歌案今天继续开庭.检方认为,陈世峰蓄意谋杀,手段极其恶劣,而且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反省.检方请求法庭判处陈世峰20年有期徒刑.09:30江歌案庭审第六天,检方宣布求刑20年.下面,我们一起去回顾一下陈世峰陈述去年杀死江歌的供词吧!12月14日,"江歌案"在日庭审进入第四天.犯罪嫌疑人陈世峰首次在法庭上回答检方和法官的提问.陈世峰出庭,以下是陈世峰在法庭上的发言.陈:刘把江歌推出去.刘背包里,可能有刀,拿钥匙时带出了一个东西,但我

江歌案庭审第六日:检方称陈世峰蓄意杀人求刑20年

09:42

江歌案今天继续开庭。检方认为,陈世峰蓄意谋杀,手段极其恶劣,而且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反省。检方请求法庭判处陈世峰20年有期徒刑。

09:30

江歌案庭审第六天,检方宣布求刑20年。下面,我们一起去回顾一下陈世峰陈述去年杀死江歌的供词吧!

12月14日,“江歌案”在日庭审进入第四天。犯罪嫌疑人陈世峰首次在法庭上回答检方和法官的提问。

陈世峰出庭,以下是陈世峰在法庭上的发言。

陈:刘把江歌推出去。刘背包里,可能有刀,拿钥匙时带出了一个东西,但我不确定。

陈:刘把江歌推出去时,说,三叔,你坚持住,我害怕。但我再三回忆,刀到底从哪里来的?发音很相近,可能她把江推出去后说的是,三叔,你接住(刀),我害怕。

陈:当时江歌背对着门,身子夹在门和房间中间。门半开着30厘米左右。刘把江歌推出去了,推的同时,她说,3叔,你接住,我害怕。(江母哭)

陈:我完全确信刘已进屋,江慢慢朝房间走时,江慢慢用右手打开房门,半身在外,半身在里面。准确地说,右半身在外。我拍了江歌肩膀两下。她被吓到了,突然回头,啊地叫了一声。我瞬间用手捂住她的嘴,手又立马缩回来,嘘,示意她安静。

陈世峰答检方提问

案发凶器“刀”是案件的关键

陈世峰主张:江歌拿着刀,主动刺向陈世峰

江歌伤口的照片首次在法庭公开

陈世峰完全否认“刀”是自己带来的

陈世峰表示:自己是出于防卫,无意中刺伤了江歌

关于门铃声响:在警方公布的报警录音中,出现了门铃的声音,但是,陈世峰表示自己没看到江歌按了门铃,而刘鑫也表示,自己没有听到门铃声响。

陈:江突然从手里拿出一把刀,向我的腰刺过来。我用左手去挡她的刀。她把刀又拿到了左手上。换手后,立刻就刺了过来。...我试着把刀夺下来。想把她手掰开。我要是想弄伤她,就直接刺她了,不是吗?我以为可以完全掌控。如果我松手,刀不知会刺到哪里,我不能松手。准备将她手固定在墙上,她反抗,我想夺下来,一瞬间,她也许想把刀挪到别处,也许力气没有了,刀一下子刺到她的喉咙。

另据12月14日陈世峰说:曾在刘鑫包里看到一个东西,觉得是刀 在12月14日上午的庭审中,关于刀到底是从哪来的问题,陈世峰回答说,白天他曾在刘鑫拿钥匙的时候,在她的包里看到过一个东西,当时没看清,后来回想起来,觉得是刀。

陈世峰:刀插在脖子上的伤口上,把刀拔出来,伤口往外冒血沫状的,使劲往流,血流很多,用袖子按住伤口,当时自己很慌乱

陈世峰:想到有人在报警就觉得完蛋了这次彻底完蛋了,如果江歌还活着,肯定需要大量治疗费,父母经济状况不好,把他杀了,自己来承担这个责任

陈世峰回答父母经济状况:没有什么,都已经60多岁了,没有工作、失业,没有经济来源

陈世峰:有想过要逃掉,下决心把江歌杀掉1、2秒的时间

陈世峰回答造成这次事件最关键原因:我觉得我对恋爱、人际关系处理上有很大的问题,如果当时跟刘鑫分开,就不会有这件事情

陈世峰:写过好多次道歉信,但没有提交给法庭;爸爸妈妈给江歌母亲写了道歉信,署名是妈妈的名字;父母想代我向江歌妈妈谢罪

为什么爸妈没来法庭?提到爸爸妈妈时,陈世峰一直在哭泣,父母在住院;因为江歌也没能跟爸妈见最后一面,对不起他们

最后还有什么想说的?陈世峰:想透过法庭,对于事件受害人刘鑫,杀人事件受害人江歌,说一声真的真的对不起,我此生都无法原谅自己,真的真的对不起;特别是对江歌的妈妈,我无法用言语去表达自己的道歉,真的真的对不起

陈:我写过很多次道歉信,但没交给法庭。因为对我来说,这里是我唯一跟江歌母亲见面的机会,我想当面把道歉信递到她手上,想当面跟她说对不起。陈泣不成声,背部发抖。的日本律师也当庭哽咽,一直用手帕擦泪。江母时而点头、摇头、没有太大情绪波动,看前方。

陈:刀刃断掉了,我去拿刀刃,刀柄滑落。我绝对没有把刀柄扔在楼梯上。律师出示警方找到的刀柄照片,陈:和当时的刀柄完全不一样。这把刀柄看起来非常干净。但刀柄当时很滑,应该有很多血。

检方:江歌10月14日曾告诉你,刘鑫怀孕了,你付了10万日元。你和刘鑫确认了吗?

陈:江歌来学校找我,我回家去取了10万日元。没有直接跟刘鑫确认过。

检方:为什么2日夜里你没跟江约好,就直接去她家,要咨询情感问题?

陈:这可能是中日不同的文化。日本人要先约定,我们中国并不需要这样谁去谁家。我不觉得江歌会拒绝我(不让我进屋)。

以上是陈世峰的供词。

庭审回顾:江歌案第3日:刘鑫否认锁门 证词与口供不一致

上午8:30

第三日庭审于北京时间上午9点(东京时间上午10点)开始。12月11日,在东京地方裁判所门前等待的民众今日在东京地方裁判所(即东京地方法院)外排队等候抽签旁听的民众达二百五十余人,今日进入法庭进行旁听的名额为三十三人,主要为中国媒体记者和旅日华人。

上午9:00 辩方的举证情况

1、关于凶器:

辩方律师首先通过东京律协取得凶器水果刀制造公司的协助,出具证明确认:江歌住所生活圈内的中野区有5家百元铺可以买到该款水果刀;另外,在江歌和刘鑫经常经过的新宿车站,也有3家百元铺出售同款水果刀。与检方展示的证物一样的水果刀,在日本普通的百元商店就可以买到。

辩方律师随后出示申请调出的鉴定书,称现场遗留的刀柄前端塑料部分,用棉棒提取的附着物上检测出人的血迹。而对刀柄表面用棉棒提取的附着物的血液检测结果显示,不能证明存在血迹。

2、关于陈世峰携带换洗衣物的说法:

辩方律师还调出证据,证明去年11月2日,陈世峰出门后,曾边在家附近的高岛平路上行走,边用日语“干洗( )”在手机中检索干洗店。在附近共搜出4家干洗店。

辩方律师解释说,陈当天出门是为了找干洗店洗衣服,这也是他不从更近的三田地铁线高岛平站或西台站,而是从更远的莲根站上车的原因。

此时检察官提出异议,称辩方律师所做解释超出说明证据的范围。法官认可。辩方律师停止做进一步解释。

3、关于陈世峰是否有计划性行凶:

辩方律师还出示证词,证明事发当天,陈世峰离开江歌家后,乘坐出租车,但身上仅携带4000日元。出租车司机建议他到附近便利店取钱。陈世峰照做。辩方以此证明陈未携带足够现金,没有事先预谋。

辩方律师还出示陈在高岛平住所附近的监控视频,证明陈世峰出门时,有时戴眼镜,有时不戴眼镜。辩方律师认为,据此可证明陈世峰行凶并非具有计划性。辩方律师有两项证据调查请求遭检方和法官以出证理由不充分为由拒绝。

上午 9:12 关于陈世峰父亲的道歉信

庭审第一日,就有媒体报道,陈世峰的父母没有出现。知情人说,他们给法官和江歌母亲江秋莲写了一封信,表达他们的歉意。今日上午的庭审中,辩方律师向法庭罗列的证据中,就包括陈世峰父亲的道歉信。律师在法庭上朗读了道歉信的部分概要,信中称陈世峰平时是非常认真的孩子,认真学习、生活态度良好。这封信是为了向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表示道歉,所以信中提到“道歉”“谢罪”等词。

上午 9:16 法庭宣布辩方证人未到庭

法庭于今日上午宣布:辩方证人未按预定计划出庭。听到证人未到庭的消息,旁听席人员表情错愕。陈世峰和江歌母亲没有过多反应。据悉,该名证人是一名日本女性,和陈世锋关系较密切,也是辩方的唯一证人。据媒体消息,该名证人今天才做出不出庭的决定。

上午 9:20 辩方律师证据调查结束。

法官宣布辩方证人尚未到庭,上午就此休庭。上午的审理不足20分钟,北京时间9时20分许(东京时间10时20分许)休庭。本案证人刘鑫于下午通过视频直播出庭。

下午 14:02 刘鑫出庭作证

12月13日下午的庭审中,刘鑫首次以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此次她是被安排在东京地方裁判所的一间房间内,以视频连线的方式作证。在她作证期间,陈世峰不动声色,看向前方,没有特别的表现。江歌妈妈一直在做笔记。刘鑫作证期间一直在哭泣,但说话声音很清楚。其作证的视频只有法官、陪审员和检方电脑屏幕能看到,其他人包括陈世峰和江歌妈妈以及旁听的人都看不见画面,只能听到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