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电竞选手“死亡宣告”恐吓女友事件:为何说家暴不仅仅是“打老婆”
在今年的英雄联盟全球总决赛之际,一位并没有上场的职业选手却彻底“火了”,他的游戏名叫“死亡宣告”,原名李威俊。就在他生日前一天的直播中,全球数万观众目睹了他“殴打和恐吓”女友。虽然事后女方表示自己没有被打,但李威俊所属的战队还是与其解约,直播平台也冻结了他的直播间,其职业生涯可以说前景黯淡。这再次引起了人们对家暴的关注,那么,仅仅几句恐吓究竟算不算家庭暴力呢?断送其职业生涯的惩罚是不是太过严重了?
通过直播的回放可以发现,李威俊施暴是因为女方劝阻他不要和队友吵架。不过剧烈的冲突爆发在李威俊掀翻了桌子之后,虽然摄像头拍摄不到两人的画面,但仍旧能看到桌椅被男方推翻。同时,男方高喊“你是不是欠打”、“信不信我杀了你”等语,女方的哭声也从视频中传出。警方的到来制止了事态的恶化。但据媒体报道,公安部门并没有正式介入。
如此看来,李威俊并不会受到来自公权力的处罚,他的行为甚至不会被定性为家庭暴力。李威俊恐吓女友并没有上升到司法的高度,这一点与大部分情况一致。以南京市为例,《反家暴法实施一年情况监测报告》显示,从2016年3月1日至11月15日,市公安局共接报家庭暴力警情5746起,出警定性的只有2211起,定性率不到40%。
在这样的情况下,战队解约、直播冻结可能是李威俊唯一受到的处罚(也是必要的惩罚)。设想李威俊既没有受到法律的处罚,也依然保留战队的席位,最多也就是被网友们骂一骂,他作为一个小有粉丝的电竞选手对女友施暴却安然无事,难免会给人“打骂女友不是什么大事儿”的暗示。
更重要的是,多位家庭暴力的研究者指出,在受害者向施暴者的工作单位求助时,工作单位往往表现出护短倾向,甚至劝告受害者忍让。这一次战队和直播平台的处理方法则体现出企业、单位等社会机构在反对家庭暴力上应该承担的责任,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需要明确,虽然李威俊与女友只是同居而未结婚,但其行为依然可以在家庭暴力的框架内讨论。我国2016年颁布的《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其中就包括未婚同居.
在李威俊这次直播的弹幕中,不少人劝他“消消气”。这种和事佬式的发言令人不寒而栗,这意味着网友们仅仅是把施暴仅仅看成“脾气不好”的表现,低估了家庭暴力作为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性。
实际上,自联合国1985年通过《内罗毕战略》以来,“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观念在国际社会已逐渐达成了共识。殴打一个陌生人和殴打自己妻子的性质,并不会因为暴力行为发生在家庭内而有所改变。
然而,由于“男尊女卑”和“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盛行,家庭暴力被包装以“家务事”大规模、堂而皇之地存在着。全国妇联和联合国妇女基金会统计显示,我国约有30%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按照2014年《中国家庭发展报告》4.3亿户家庭计算,家庭暴力的施暴者约有1亿人之多。
与庞大的施暴者数量不相称的是,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被严重地低估了。根据北京市三中院的调研,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北京市各中级法院审结的婚姻家庭类二审民事案件中,当事人主张存在家庭暴力的案件共213件,经法院审理认定构成家暴的仅为22件,认定率仅为10%左右。
家庭暴力被称为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犯罪”,反复的家暴不仅会对受害者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严重的伤害,还有可能激起受害人的爆发而酿成更为恶性的案件。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俊曾对云南某女子监狱进行调查,发现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的暴力型罪犯共223人中,有173名罪犯的犯罪原因是家庭暴力引发的,占总数的77.6%。这个数字,可以说是触目惊心。
同时,家庭暴力还具有明显的“代际传递”效应,父母等人的暴力行为在儿童成年后依旧会产生负面影响。有实验数据显示,施暴者目睹父母间暴力是非施暴者的三倍。医学杂志《柳叶刀》2000年的一项分析数据更惊人,它指出儿童期经历严重躯体虐待,成年后出现虐待儿童行为的可能性增加12.6倍。由此看来,父母对于子女的暴力影响很容易构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李威俊的女友也提到,李威俊的成长环境导致他的性格有问题。
因此,家庭暴力并非私事。当暴力行为广泛存在于家庭这个社会的基本单位中,社会整体的稳定也就遭到了潜在的威胁。
不过李威俊的女友事后发了微博,反复解释自己“毕竟没有被打”,李威俊只是打翻家具和爆粗口。但即使没有真的动手,这样的行为可能也构成了家庭暴力。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指出,“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直播中李威俊口出“你是不是欠打”和“信不信我杀了你”等语,明显属于谩骂和恐吓。
在立法层面之外,司法和学术界都主张将家庭暴力行为的界定范围扩大。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写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将家庭暴力的类型划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这意味着,婚内或恋爱中强奸、控制工资收入等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
此外,人们通常认为家庭暴力就是父母对子女、年轻人对长辈,男人对女人的暴力,却很少意识到男性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特别是在精神暴力方面,女性有显著高于男性的施暴情况。英国2010年一项调查显示,英国超出40%的家庭暴力受害者为男性。全国妇联的抽样调查表明,我国15%的家暴受害者是男性。而男性遭遇家暴后,除了身体伤害外,对精神影响更大,易产生愤怒、恐惧、焦虑、抑郁等消极的情绪反应。
随着对家庭暴力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入,家庭暴力可以囊括的当事人范畴也在扩大。在反家暴体制相对完善的英国,家暴受害者可以申请禁止骚扰令来免受侵害,指向对象包括父母、子女、(前)配偶、(前)同居者和第一代(堂)表兄妹等几乎所有的具有亲密关系的人。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也在最终版本中加入了草案中本没有的“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一条,扩大了适用范围。今年,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女性学系教授孙晓梅还提出将前配偶、同居关系中的同性恋者列入家庭暴力法的保护范围。
李威俊女友在微博上表示,这件事只是他们的私事,没有想到会造成这么大的影响,虽然准备分手,但是还是希望男方“好好的”。这样的想法,代表了一大部分家暴受害者的真实心情:将家庭暴力看作私人事件而非违法犯罪行为,不愿上升到法律和社会层面。同时,出于感情基础选择忍让。
当然,家暴受害者选择容忍的原因还有很多。比如部分女性在家庭中属于经济从属地位,反抗后经济无法独立等等。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受害者没有得到社会支持。
根据美国社会学家唐纳德·布莱克提出的社会控制理论,家庭暴力的防治工作需要各种社会第三方角色干预冲突过程、提供社会支持。这个第三方角色既包括当事人的亲友、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也包括各种民间组织。
在我国,《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才正式实施,与之配套的各项社会机制还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连《反家庭暴力法》本身也存在需要完善之处,比如有的专家指出,现行的反家暴法的适用范围没有囊括前配偶、前伴侣。这就导致到了执行层面,指向前任的人身保护令出现法律依据上的空白。
《反家庭暴力法》在执行层面上的尴尬可不止上述一点。相对于英国大多数的警察局都有反家庭暴力处,我国的反家暴工作由于起步晚,执法和司法人员缺乏处理家暴案情的经验和专业性,家暴的认定和举证又缺少相关细则(特别是在精神暴力方面),受害者很难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以常住人口就达2400万的上海为例,公开资料显示,去年9个月内法院收到保护令申请只有106件,裁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更只有35件。
法律施行的困难也和受害者的心态有关,出于各种考虑,受害者往往在事发时情绪激动要求法律介入,但冷静下来后又放弃了法律手段。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公安和法院不得不撤销案件。但在一些国家,如美国,大部分地区在家暴案件中奉行“不放弃追诉”的原则,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案件进程不受受害者的意愿左右。这种强硬的“不放弃追诉”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评估表明,在国家对家庭暴力进行充分干涉的司法辖区,相关的犯罪率和累犯率出现了大幅下降。
总而言之,我国反家暴的社会观念已经起步,相关法律、制度也在不断建设。但距离全社会达成共识,反家暴体系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死亡宣告”直播恐吓女友不会是最后一件家暴案,但希望这样的案件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