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快递员送药送错地事件思考“救命药”应如何做到全民可及
就在昨天,一则“快递公司分拣出错救命药送错地,人没了药还在路上”新闻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网友们的争论分为多派,有人批评患者家属,有人批评帮忙买药的,也有批评快递公司的。其实不难看出,这个新闻本身有“标题党”嫌疑,毕竟“救命药”的可及性问题不在于快递方面,而是在于总是缺货。这个状况目前亟待解决。
大家普遍认为,“人没了,药还在路上”这则新闻有很多说不通之处,很简单,既然10月6日王先生就接到老家电话,说亲戚“在医院抢救,病情危急”,“急需特效药”,那为何10月9日才去买药?就算是因为放假,找药耽搁了,那既然已经耽误了三天,买到药后也应该立刻坐飞机送药,最晚第二天可到,为何此时还选择要4天才能到达的快递呢?事实上,即便快递按期在10月13日前到达,但13日下午病人就被医院宣布脑死亡了。如果这个救命药赶得上病人就不会死的话,怎么能把时间余裕只留这么少?
所以,不少网友认为虽然快递公司的确存在工作上的失误,但快递公司不应为病人去世承担责任,按合同中有关未能及时送达的条款进行赔偿即可。许多律师也是持同样的观点。
那这事该怪王先生吗?确实从新闻的描述来看,王先生也许有更好的选择,比如想法更早地买到药,比如自己搭飞机携药过去,比如发双份快递做双保险。然而从新闻里也可以看出,王先生与这个老家亲戚的关系并不是特别密切,这个救命药真要这么着急的话,那么老家亲戚的直系家属显然更应该亲自去找药,怎么能指望救命药六七天后由别人快递寄过来呢?
其实,以上的这些讨论,都是建立在新闻中的“救命药”确实是病人、家属、医院都着急等待的药,等不到就一定束手无策,等到了就有转机——这样的基础之上的。然而这个“基础”可能并不成立,新闻中说这个特效药叫“申捷针”,不少有医疗背景的网友都表示,“申捷针”并不是什么救命药,这个药学名是“注射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是一种神经细胞营养剂,对于脑出血的治疗,既没有救命的作用,也不是必须药物,而且也能找到替代品。事实上,把“申捷”与“救命药”或“特效药”作为组合关键词来检索,除了这则新闻外,没有任何其他结果。
那么,真实的情况也许是这样的:病人家属听医生说有这么一种药,效果不错,可以用来尝试治疗患者,于是委托王先生去买这个当地买不到的药,如果药及时赶到了,就权且试试,但病人情况的好转,更多还是寄望于医院的其他治疗策略。这才能解释,为何病人家属并没有把购买这个“申捷针”作为十万火急的事情来处理。
暂且先不管这则新闻是否对“救命药”有所夸张,也不管是不是病人家属犯二,从这则新闻可以吸取到的教训,就是万一真有遇到急需“救命药”的时候,一定要做好多重保险。不能把亲人生命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外人身上,寄托于快递公司不会犯错,一定要做好多重保险,确保“救命药”能及时到达。
然而这点其实没那么重要,真要事到临头了,家属一般都不会那么“二”的,而且还可以尝试找医院、药厂协调进行药品调配,来更好地解决问题。真正的问题其实在于,“救命药”有可能哪里都找不到,找再多的快递,甚至发动全部亲人去送药都没用,因为根本就找不到药。换言之,“救命药”的确存在“可及性”的问题,但指的不是快递、运输方面的问题,而是“救命药”频频断货、短缺。这种情形才是真正值得担忧的。
比如,据《生命时报》报道,去年8月中旬,杨军(化名)五岁半的儿子误食火锅液体燃料后,出现肚子疼、头疼等中毒症状,被紧急送往北京儿童医院救治,因情况危急转入重症监护室。医生称,目前最好给孩子注射甲吡唑进行解毒,不过目前国内没有这种特效药。杨军一家十分着急,在微博、微信上求助,不少热心网友纷纷帮忙,联系制药厂、医院,国外网友也帮忙出主意。庆幸的是,经过一天寻找,国外朋友的帮助下终于找到了药。
这种救命药短缺现象不仅时有报道,而且专门有人进行评估。国内一项对12个城市42家医院临床用药情况的调查显示,医院廉价药短缺品种高达342种,有131种处于长期断货状态,这些短缺的药品中大部分为廉价救命药,如用于心脏手术必需的鱼精蛋白、治疗甲亢的他巴唑( 甲巯咪唑) 、抗癌药物环磷酰胺等都因种种原因处于短缺状态。在患者疾病得不到有效控制甚至威胁患者生命而依然找不到廉价救命药时,只能使用这类药品的仿制药,或者去黑市找药,但价格会是国家规定价格的数十乃至数百倍之多——前年,杭州市萧山区一名出生不到8个月的婴儿患上了婴儿痉挛症,进入浙江省儿童保健院治疗。医生说,用注射用促皮质素(ACTH)是最有效的治疗措施,但医院没有这种药,很多都是病人自己想办法买药。本是一盒仅售7.8元的普通药,在医院里却难觅踪影,而黑市却炒到4000元。贵也就罢了,万一收了钱也没有药,或卖的是假药,可怎么办?(据《羊城晚报》)
以上说的是廉价救命药短缺的问题。另一种情形可能人们听说得更多,即那些治疗癌症等疑难杂症的高价进口药,非常短缺,“一药难求”。这主要是因为这类型的药物因其研发投入高、投资周期长、风险高,故研发厂家希望在专利保护期内通过垄断收回成本,实现回报。如果用较低的价格就能买到,那么厂商入不敷出,就没有动力去研制新药,所以这类药物的高价问题难以解决。往往需要患者申请捐赠,申请参与临床试验,或者在境外以较低价格购买,或者干脆使用在印度等地生产的仿制药。
那么应该如何让救命药“全民可及”呢?
廉价救命药之所以短缺,是因为药品相关制度阻碍了廉价救命药的发展。具体来说,是指药品的定价制度、加成制度以及招标采购制度构成了阻碍。属于国家基本医疗用药的廉价救命药,政府只考虑了它的不可替代性,却没有考虑到市场属性,为了防止药价虚高影响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政府对这类药品的价格严格控制,价格十几年不变。然而随着原材料、生产技术、生产成本的不断上升,药品价格上涨,致使部分廉价救命药断供。药品加成制度则导致医生开出的高价药越多,医院收益越多医生提成越高,结果高价药倍受医院认可,廉价药逐渐消失,这其中便包括部分廉价救命药。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导致的“唯低价是取”使得生产厂家将价格压至最低,生产厂家一味的压低中标价格,出现零利润甚至负债经营,迫使企业不得不主动放弃市场停止生产,导致区域性廉价救命药的短缺。(《我国廉价救命药短缺的原因及对策》,医学与社会,2016)
解决问题的办法,自然就要从以上环节找,对症下药,比如对生产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允许成本和价格“倒挂”的廉价救命药适当提价,采取必要的财政补偿、免除部分税收等政策,提高生产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廉价救命药品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等等。另外,我国还有必要建立廉价救命药的储备制度。
而高价救命药的短缺问题,解决起来难度较大,一方面需要在国内促进作用机理类似的新型药物研发, 一方面要利用BOLAR条款(专利法的例外条款)促进仿制药尽早在国内上市,更重要的是,要把高价药的“全民可及”也树立为国家政策,通过强有力的国内立法,支撑与跨国药企进行讨价还价,以及实行强制许可使用等。这方面,与我国经济发展总体程度类似的泰国的经验,可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