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偷草莓罚八千 警方提醒市民警惕变相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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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石景山的王大妈来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某超市购物时顺手拿了几个草莓,却被超市工作人员周某罚款8000元,认为自己被敲诈了。经检察机关审查,周某已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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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超市没有权利罚款,说白了就是敲诈勒索罪。罚款权利只有一个那就是公安局。如果对你进行“罚款”,你可以采取证据可以告他们,你朋友偷来的东西要经过物价局鉴定价格,不是他们超市说多少就多少。要经过物价局定价,再定罪。一般都是不够定罪的,只是警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