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地震发生后各银行应该做的一些事
北京时间昨晚21时19分,四川阿坝州九寨沟县(北纬33.20度,东经103.82度)发生7.0级地震,震源深度20千米。
每次地震消息来袭之时,作为金融人我们心中总会涌过一丝悸动。金融人特别是银行员工们在地震来袭时应该做些什么?大到每个省、小到每个县、乡、镇都有的银行网点、信用社们在灾难发生的第一时刻及未来的灾后重建中应该做些什么呢?
一、地震来临时中国银行业需要立即做出的行动
首先,保卫好银行金库就是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银行来说,要第一时间守护好银行金库。包括银行保险箱、保险柜、现金金库及贵重物品。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是银行人在地震发生后的第一要务。这与银行企业的性质有关,也是银行政治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
其次,要尽己所能地为当地救灾贡献物力、财力。
由于银行网点众多,员工也遍布大江南北,特别是在边远地区的银行员工普遍是工作人群中的白领与高素质人群。他们拥有较为清晰的头脑与灵活的应变能力,在四川、云南、贵州等地震多发地区犹为如此,而且大部分县、乡、村镇银行由农村信用社和四大商业银行构成,可以组织员工协助政府进行抗震抢险救灾。
同时,银行建筑设计一般较为坚固,具有较好的抗震性能,在灾后可以收容部分受灾群众。银行网点应积极向总行支行申请救灾款项、物资,协助当地政策参与救灾活动,履行商业银行的政策性职能。
另外,要积极统计地震灾害形成的不良贷款。
当发生地震灾害后, 地震毁损震区厂房、机器、设备,甚至夺去人民群众生命。灾难毁灭性打击居民、企业遭受重创,降低了其短期偿债能力, 银行的信用风险由此加大,不良债权极易产生形成。
形成地震灾害不良贷款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债务人在灾难中死亡, 抵押品灭失且无担保, 债权无从追讨; 二是债务人未死亡, 抵押品灭失, 偿债能力丧失; 三是债务人未死亡, 抵押品部分灭失, 偿债能力受限。
当地分支行行应在地震灾情相对稳定之后积极统计上述受灾原因造成的银行不良贷款,上报总分行后再行决定不良处置策略。
二、地震灾情稳定后构建银行地震灾害不良贷款处置机制
首先,要积极利用保险处置地震灾区的不良贷款。
其次,要分情况处理抵押物、财产担保的问题。
根据国际经验,在处理地震灾后抵押物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四种情况:
具体包括,抵押物毁损贷款人失踪,银行将终止合同关系,尚未偿还的贷款,将会核销处理; 抵押物尚存贷款人失踪,且无抵押物继承人的,银行可按法律规定,回收抵押物,未归还贷款按照坏账进行处理;抵押物尚存贷款人失踪,有抵押物继承人的,由继承人承担借款合同关系,继续归还贷款;抵押物尚存贷款人亦未失踪的,继续履行贷款关系。
上述是地震灾后有抵押物与担保品的四种情况,若为信用贷款,银行将面临更大的损失与风险。
最后,银行要构建防灾减灾基金及专项贷款制度。
抗震救灾所需的资金数额庞大,单纯依靠政府财政拨款及社会捐助难以满足重灾地区对于资金、物资的迫切需求。因此,可建立一些具体制度。
例如,商业银行可以在此次遭受地震灾区九寨沟建立起“九寨沟灾后重建基金”等产业基金、城镇化基金、并购基金、专项贷款等多种融资方式,使用经济手段帮助和支持地震灾区群众的重建工作。
从2008年5月12日之后,汶川地震灾后地区的银行信息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2008年二季度不良率急速攀升,且迫切需要银行贷款资金支持。
银行作为中国经济金融血液的命脉所在,要勇于承担责任,在守护好国家财产安全的同时,支持人民群众的救灾活动,支持灾区群众的灾后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