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66条规定内容
【法律维权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66条规定老年人可以依法成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自我教育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活动。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66条的这一规定意义重大,对老年人生活质量很有作用。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66条解读老年人可以通过老年人组织开展活动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66条原文
老年人可以依法成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自我教育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活动。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66条解读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66条规定的内容简单,但意义确重大。现在老年人在社会的认知中都是清心寡欲与世无争的,生活内容也比较简单,特别在农村娱乐活动少,空巢老人常年孤独无助的生活就可想而知了,一顿三餐之外似乎已经没有其他活动,这样的单调生活若是再添上心里的孤僻,对老年人生活质量将有很大的负面影响,也加大了社会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难度。
此次立法,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66条明确规定后,也鼓励老年人走出家门去参与各种属于他们自己的娱乐休闲活动,结识一些新的朋友,有个可以聊天打发时间的地方,也就不会一门心思的想着自己在外的儿女,“空巢老人”心里的自闭状态也会有所改善。不只是参加活动,老年人在其中也可以是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这样老年人退休后不就仍可以发挥自己的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