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荣控股吴华新破产 ST锦化控股股东宣告破产
深圳商报讯 ST锦化(000818)今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宣告破产。
公告称,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ST锦化控股股东,2010年6月4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锦化集团进入清算程序。2010年7月30日,控股股东锦化集团管理人委托葫芦岛诚信拍卖行有限公司依法对其持有的公司190126969股股份进行了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55.
92%。最终,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33000000元竞得。同日,葫芦岛中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3-2号确认此项交易,方大集团成为公司潜在控股股东。
2010年9月9日,公司收到锦化集团破产管理人转来的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3-3号。经查葫芦岛中院认为:锦化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事实成立,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一款、第七条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宣告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