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炮轰范冰冰天价片酬:4天片酬6千万
最近,崔永元跟范冰冰杠上了,先是炮轰八年前范冰冰领“国家精神造就者”奖,然后晒出范冰冰的演艺合同,爆料她一部戏片酬1000万,还演得“真烂”。
5月29日,崔永元再次发微博,爆料1000万只是一部分,范冰冰实际上签了两份合同,“不怕曝光的小合同”价值千万,而另一份隐藏的“大合同”价值5000万,也就是说,范冰冰演一部戏拿了6000万片酬,而“这哥们儿只在片场演了……4天”。
崔永元曝光的这些合同图片,虽然抹掉了一些内容,但仍然信息量颇大,其中范冰冰专属化妆师的酬劳,高达8万人民币(税后),且该化妆师不为其他人化妆。
合同中还详细规定了范冰冰在拍戏期间,吃穿住行的各项标准:其中在外地宣传时需至少一辆奔驰轿车,及一辆豪华别克七座商务车,机票标准是头等舱。如果拍摄地在外地,住宿标准为艺人及经纪人住五星级豪华商务套间,如果拍戏期间无法安排在酒店用餐,则艺人餐费标准为1500元/天。
合同中还显示出范冰冰在剧组的话语权不小:比如未经认可的造型有权拒绝,由于有商业代言在身,所以有权拒绝片方提出的大幅度修改个人形象的要求。还有对电影和剧本享有建议权和修改权,如果拍摄期间生病,片方将负担全部医疗费用等等。
不过,这则合同中还写道“本合同涉及的条款为商业机密,甲乙双方应以保密原则,决不透露与第三方。”不知道崔永元曝光这则合同的诸多细节,是否有涉嫌侵权的嫌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