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鸣单车退押金公开道歉 小鸣单车将破产清算还债
全国首例共享单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昨日,广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下称“省消委会”)诉被告“小鸣单车”的运营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悦骑公司”)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广州中院认为,悦骑公司作为“小鸣单车”经营者,在没向消费者披露相关信息的情况下,未将消费者支付的押金作专款专用,最终造成部分押金无法退还,损害了消费者群体的合法权益,危及社会公共利益。故一审判决悦骑公司须按承诺退还押金,将收取未退的押金向运营地公证机关依法提存,并向消费者公告;向公众披露押金收支、使用、退还等机制和流程信息;在相关报纸和电视台赔礼道歉等。
原告:悦骑谎称押金账户有托管
原告省消委会诉称,2017年8月至12月8日,省消委会陆续收到消费者关于悦骑公司押金逾期未退还的投诉2952件(不含来访)。截至2017年10月16日,广东省内申请退押金的小鸣单车用户数为321681人,已收到押金退款的用户数为271806人。悦骑公司逾期退还押金或未退还押金给消费者的数量大,在诸多消费者投诉押金退还已构成逾期、构成严重违约情形下,仍接受不特定的消费者作为新用户注册并继续收取押金,这表明被告至今仍涉嫌对逾期退押持放任态度,仍涉嫌对后续不特定多数新用户存在侵权故意。
此外,省消委会认为,悦骑公司收取消费者押金但未按规定开设押金专用账户,未与企业自有资金进行严格区分,未实施专款专用,致使押金处于无人监管、可随意挪用状态。在省消委会调查押金管理相关问题时,悦骑公司确认其押金账户开设在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账户性质为银行托管的资金账户。省消委会经向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发函了解,悦骑公司开设的资金账户为一般账户,不是第三方监管的银行专用账户,其收取的消费者押金没有实施银行托管。悦骑公司对消费者、消费者组织均未能履行真实告知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
被告:管理瘫痪,或破产清算还债
昨日开庭期间,悦骑公司当庭表示道歉。其答辩称,目前公司管理瘫痪,已停止运营。被告目前也难以掌握、提供如注册用户数量、押金申退等与庭审有关的资料和数据。
被告称,造成无法退还用户押金的原因,并非被告主观恶意拖延,而是自去年突然发生的共享单车免押金骑乘,导致行业竞争激烈,被告经营恶化,而用户大面积退押,造成被告资金缺口巨大,最终难以为继。
被告表示,悦骑公司仍会寻求最佳合法途径妥善解决问题。因资金缺口巨大原因,被告人员流失、管理瘫痪,公司资产已全面失控。被告不排除通过清算、破产方式解决消费者、劳资、税务、供应商债务等问题。同时,被告为避免继续扩大影响,目前“小鸣单车”APP已不再对新注册用户收取押金。
判决:将未退押金提存并告消费者
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广州中院一审判决:
一、被告悦骑公司按承诺向消费者退还押金,如不能满足退还押金的承诺,则对新注册消费者暂停收取押金,同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收取而未退还的押金向“小鸣单车”运营地的公证机关依法提存,并向未退还押金的消费者公告。
二、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公众足以知晓的方式向消费者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押金收支、使用、退还等涉及消费者押金安全的相关机制和流程等信息,将披露内容向注册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并向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相关报纸版面和广东省省级以上电视台发表经法院认可的赔礼道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