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被批评后溺亡 批评者拒赔被列入失信名单

201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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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6年8月27日,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郭庄村的居民杨俊奇发现同村14岁少年杨壮壮(化名)从堂哥家的院子里翻出,杨俊奇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让其离开.第二天,杨壮壮的尸体在村内一处水井内被发现,经警方调查,排除他杀嫌疑.随后,杨壮壮的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俊奇就杨壮壮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17年3月20日,民权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杨俊奇对于杨壮壮的死亡存在过错,驳回了杨彦华一家的诉讼请求.得知这个结果,杨俊奇长舒了一口气,"我媳妇儿知道以后,当时就抱着我哭了,

2016年8月27日,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郭庄村的居民杨俊奇发现同村14岁少年杨壮壮(化名)从堂哥家的院子里翻出,杨俊奇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让其离开。第二天,杨壮壮的尸体在村内一处水井内被发现,经警方调查,排除他杀嫌疑。随后,杨壮壮的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俊奇就杨壮壮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7年3月20日,民权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杨俊奇对于杨壮壮的死亡存在过错,驳回了杨彦华一家的诉讼请求。得知这个结果,杨俊奇长舒了一口气,“我媳妇儿知道以后,当时就抱着我哭了,”然而,杨彦华一家不服一审判决,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一次,判决结果和一审结论迥异。

2017年7月22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杨俊奇承担杨壮壮死亡后果40%的赔偿责任,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万元。对于和一审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杨俊奇表示难以理解。“我既没有打、也没有骂,怎么就说他的死亡和我有关系?”当得知判决结果后,他便下定决心,不予支付这10万元的赔偿,“我没有亏良心,我做了对的事,为什么要赔钱?”

2017年9月,杨彦华一家申请了强制执行,今年春节,杨俊奇发现,他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转眼间变成了“老赖”,现在已经买不了机票和高铁票了。“我的工资也直接会被划走,没办法,我现在工作也没了。”杨俊奇很无奈,对于这样的结果,他最终选择了申诉“喊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