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被批评后溺亡 批评者被判赔10万

201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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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6年8月27日,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郭庄村的居民杨俊奇发现同村14岁少年杨壮壮(化名)从堂哥家的院子里翻出,杨俊奇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2016年8月27日,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郭庄村的居民杨俊奇发现同村14岁少年杨壮壮(化名)从堂哥家的院子里翻出,杨俊奇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让其离开。

第二天,杨壮壮的尸体在村内一处水井内被发现,经警方调查,排除他杀嫌疑。随后,杨壮壮的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俊奇就杨壮壮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17年,民权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俊奇不承担任何责任,杨壮壮家人上诉至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杨俊奇承担40%责任,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杨俊奇不服,至今未予以履行,目前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变成了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