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校毕业生可一次性领取创业补贴2000元

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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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据了解,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内各类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在江西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有固定营业场所,领取营业执照.能提供税收财务证明.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据了解,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程序为申请人本人向工商登记注册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

据了解,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内各类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在江西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有固定营业场所,领取营业执照、能提供税收财务证明、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据了解,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程序为申请人本人向工商登记注册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录用员工花名册、企业财务报表、通过金融机构向招用人员支付工资凭证、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经办机构票据为准)等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经办机构票据为准)等原件及复印件;《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接到申请后,所在地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会对高校毕业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且符合条件的由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派专人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情况进行实地考查,通过审核的,应在所在地人社部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由创业人员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于每月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拨款申请,财政部门收到拨款申请后,将资金拨付至就业专项资金支出专户,再由就业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