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弟偷领结婚证 男方反悔婚姻被判无效
据悉,陈某(男)与罗某(女)是表姐弟关系,即二人的母亲与父亲是亲姐弟。作为表姐弟的陈某与罗某,很小的时候就十分要好。正因为他们是亲表姐弟,对于他们平时的一些亲昵动作,双方的家人也没有在意。然而随着时间的发酵,他们的“爱情”更甚。
2014年5月20日,即将跨入而立之年的他俩,为表达“我爱你”的决心,背着双方家人特意选择了“5·20”这一天偷偷地到民政局领了结婚证。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陈某与罗某偷偷领结婚证的事最后还是在被双方的家人发现后遭到极力反对。
虽然两人面对父母的反对,依然不愿放弃自己的“爱情”,然而随着时间对“爱情”的消磨,日前表弟陈某以其母亲与被告罗某的父亲是亲姐弟。原、被告系表姐弟关系,自己和妻子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为由诉至曲江法院,要法院宣告他们的婚姻无效。
曲江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而陈某与罗某的关系,是法律规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情形。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了宣告原告与被告婚姻无效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