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侵权案胜诉是怎么回事 林志玲侵权案事件原因始末
林志玲侵权案胜诉是怎么回事
早先林志玲因某化妆品未经本人许可而进行宣传,林志玲诉商家侵权,近日案件经过审理之后,判定林志玲胜诉。日前,品牌为“林志玲linzhiling”的化妆品未经@林志玲 许可,使用其肖像宣传,“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后,裁定对该注册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对侵权商标的无效宣告裁定。林志玲发博斥责不法商家:“不要再通过不合法的方式误导消费者了。”
林志玲侵权案事件原因始末
有商家因盗用林志玲名字及肖像进行生产、销售活动,近日被其诉至法院。5月23日,林志玲发微博表示“感谢法律最终还事实以真相,盗用名字的商标被判决无效了。希望这些商家以后能恪守诚信经营的商业道德准则,不要再通过这样不合法的方式误导消费者了。”据悉,此前市场上出现了一款名为“林志玲linzhiling”的化妆品盗用林志玲姓名生产、销售,并且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她的肖像对产品进行宣传推广,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其代言,被林志玲诉至法院。目前,盗用她名字的商标已经被法院判决无效。
林志玲还晒出了一张律师声明,详述了这场纠纷的进程。据声明显示,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一款品牌为“林志玲linzhiling”的化妆品,其经营者通过网络、实体店大肆宣传,并非法使用林志玲的肖像,致使消费者误以为该化妆品为林志玲经营或代言。但事实上,该商品与林志玲毫无关联。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林志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维权申请,经审理后裁定该品牌的注册商标“林志玲linzhiling”予以无效宣告。该案最后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网友纷纷评论“太恶心了这种人,就应该用法律狠狠地制裁。害人终害己,幸亏你知道了,不然的话都不知道会怎样,支持林志玲女神”“支持维权!看到国家越来越重视版权、名誉权和知识产权,这是社会法律意识极大的提升,属于非常大的进步!”
林志玲言承旭最新消息
同为模特出身的两个人因为走秀相识,在2003年言承旭拍摄《流星花园》的时候林志玲前去探班,两个人的恋情由此曝光。但是在2005年的时候两个人的浴袍照爆出的时候林志玲却并没有在媒体前直接承认两人的关系,让言承旭心生不满,两人关系一度降到冰点。同年林志玲在大连拍戏时不慎坠马,言承旭几乎是不顾一切的跑到医院去照顾她,还有媒体爆料说“两人见面抱头痛哭”。两个人似乎重归于好,然而在2006年的时候两个人因为感情与前途的抉择而选择了分手。可是这段感情并没有结束,两个人也并未渐行渐远。两个人依然还有联系,在2015年的时候在面对问及是否会复合的问题时,志玲姐姐的回答也是模棱两可。2016年的时候,两人被拍到在吉隆坡一同出游,在问及两人目前的关系进展时,言承旭却并没有直接承认两个人重新复合。开始以为可能两个人需要更多的私人空间来发展感情,可是并没有过去多久,两个人还是毫无进展,好像真的就要就此别过了一般。言承旭去年底被爆和情缠16年的林志玲复合,被媒体拍到相约马来西亚饭店约会,然而今年初却被林志玲以“没有恋情”否认,甚至传出男方“惯性失踪”令女方心灰意冷。而在今年4月她以“4没有”,即为没怀孕、没结婚、没去峇里岛、没有恋情,彻底断开言承旭。近日,有人爆出言承旭要“当爸爸”了,原来是要参加真人秀《放开我北鼻3》,和陈学冬、王嘉尔、黄景瑜与练习“当爸”,道明寺带娃记一定很有趣吧,此次言承旭的回归令粉丝十分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