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三天怀孕,产假休完辞职!”隐孕入职恐成商业“碰瓷”
前不久,一则“入职三天宣布怀孕,休完产假直接辞职”的消息,直接将网友的下巴都惊掉了。居然还有这种操作?是不是太无耻了一点!要知道,通常情况下,职工在怀孕期间,工资都是照常发放的,而且公司也不得以怀孕为借口,将对方辞退。这么看来,公司无疑是吃了一个哑巴亏。原以为只是个例,却不料全国各地,甚至其他国家也都不乏这样的事情。
这则事件发生在浙江的一家网络公司,公司负责人张先生表示,自己去年招的一个文员,在入职前告诉自己,并没有结婚的打算,更别说怀孕了。然而,当他将孙小姐接收之后,对方却表示,自己已经怀孕。而且,孙小姐还时常以保胎为由,向公司请假。公司本着人道主义精神,自然还得给她照发工资,还经常派人去看望她。心想着产假结束,总可以为公司做点贡献了吧。结果,却是等到了对方的辞职电话!
国外也不乏这样“隐孕入职”的情况,日本政府同样规定不能以怀孕为由辞退对方。但是,通常情况下,公司为了自身利益考虑,会委婉的表示对方不能胜任工作,希望对方主动辞职。至于有没有效果,就因人而异了。而在俄罗斯,这种情况似乎更普遍,甚至有不少人用隐孕的方式,来实现“碰瓷”的目的,最终致使公司遭到损失。
遇到这样子的员工,确实公司也怪倒霉的,只能说当前的法律还难以区分是否违法。毕竟生育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谁都没有权利剥夺。所以,通常就只能依靠个人自觉,以及道德上的约束。实在不得不怀孕的,也有人会选择主动离职。当然,也有公司会提出不太人道的规定,要求职员多久不能怀孕,更有“教师排队怀孕”的闹剧,令人唏嘘。
对此,网友也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有身为老板的,表示自己只能无条件支持那些怀孕的职工,毕竟法律约束在那,只能希望对方也自觉一点。也有身为宝妈的表示,自己不主动离职也是迫于无奈,毕竟如今找份工作也不容易,怀孕之后重新找工作,实在难上加难!实在各有各的苦衷,只能靠各自自觉以及法律健全吧。千万别让一件喜事,演变成一件尴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