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珲春市70岁以上老人都享有生活补贴
据悉,从2015年起,吉林省珲春市政府每年将拿出2000余万资金,为全市70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贴。具体看下面的信息。
为让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民生,珲春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出台了此项惠民政策,逐步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条件,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具体发放范围是:户籍在珲春市,并在珲春市长期居住,且于1945年1月1日前出生,现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标准为70岁至79岁每月100元、80岁至89岁每月200元、90岁至99岁每月3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发放老人生活补贴。初步统计,以上四个层次的老年人补贴款每年合计为2200余万元。
在发放补贴款的同时,将对老年人信息登记造册,建立个人档案和基础数据库,定期核查、抽查和统计报告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不漏发、不超发。任何部门不得套取、挤占、截流、挪用和延时发放,确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