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弘扬正能量 男子拾到8万现金还给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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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报道:近日,网上流传一则《南昌一男子捡到8万现金原地等到失主回来》的微博短文,该微博迅速引起广大网民关注。27日,记者独家联系上了这名拾金不昧的男子,该男子向本网记者复述了当时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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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被网友纷纷点赞的男子名叫林淼,今年44岁,是南昌市新建区武装部负责物业管理的一名工作人员,在岗位已经工作了19年。今年2月6日,农历除夕的前一天,当天上午9时左右,林淼和往常一样在院子里巡查,突然发现院子的大树下有一个纸盒箱子,走进一看才发现里面是2瓶酒和一沓一沓的现金。“仔细一看,里面有8沓现金,总共是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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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林淼介绍,武装部办公和其家属住宅小区是同在一个院子里,小区里约有64户居民,每天出入院子的人非常多。“这一下子也找不到失主,我也没想那么多,就一直在那等失主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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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临近下班的时候,失主付某终于急匆匆的找回来,当得知林淼拾到现金后一直在原地等他时,付某紧紧的握住林淼双手,并拿出2000元现金给林淼表示感谢,但被林淼谢绝了。林淼向记者表示,大过年的,丢失现金的人肯定是非常心急的,拿了这么多现金肯定也是需要急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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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失主付某就住在该小区内,丢失的现金是需要付给建房装修工人的工资。
林淼:“拾到东西归还是理所应当的事”
此后,林淼拾金不昧的消息不知为何就出现在网络上了,并被媒体广泛转载。林淼告诉中国江西网(江西手机报)记者,自己并没有关注到网络上传播自己事迹的事情。“这是一件小事,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也不知道网络上怎么会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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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记者询问目前林淼有什么感想时,林淼表示拾到东西归还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不是自己的钱拿着也不会安心,这是小事并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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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摩卡亭子间:拾金不昧,南昌人好样的,传播了正能量,为城市增添光彩!
@Ansunhuang:拾金不昧,传播正能量,为好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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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娇娇10-21:满满的正能量,好人一生平安。
@田大大儿:拾金不昧,不为所动,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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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拾金不昧是一种美德,值得我们学习,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需要这样的正能量帮助我们找回那个真实的自己,不是自己的金钱不要贪图,在金钱面前最能表现一个人的品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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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国家法律有规定的,捡到现金不上交失物招领或者私吞属于犯法行为,在法律属于不当得利,受害人的损失财产由受益人全权负责,小编给大家普及。《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