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王文俊 关于同意录用王文俊等75名同志的批复 甬人社函〔2016〕118号
你们《关于要求录用王文俊等85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请示》(宁人社干﹝2016﹞12号)悉。根据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各级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人社发〔2016〕26号)和《2016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同意择优录用王文俊、王明亮、史梦杰、石松涛、金盼盼、胡雯莲、叶时悦、童慧慧、蔡必鸿、尤家玮、郑帆、耿昊琛、柳落落、陈希希、范俊成、褚敏讷等16名同志为县级机关公务员;蒋晓宇、陈丽丽、崔丹玫、石津源、季彬彬、朱家辉、张静、薛超松、胡远超、葛雪峰、施鹏飞、王玺飚、顾祖祥、洪静洁、童蓓蓓、王银霞、曹为巧等17名同志为乡镇机关公务员;谢晓璐、张盛杰、沃枫超、欧莹、施慧敏、严建东、潘子健、石琪、傅哲昊、胡霞瑶、金佳録、胡琼井、俞丽莎、李永、董鉴、葛伍良、徐晟、娄赞、俞迪、项贤委、胡丹霞、邵琛、袁艺媛、朱倩倩、孙一青、钱呈呈、麻武奎、陈磊、陈彦伶、童超慧、章优科、万家钰、施纳韵、丁蓉蓉、赵忠辉、郁峰、胡海磊、童建波、李品锋、金宇东、冯灵姣、邱丹等42名同志为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上述人员的试用期从报到之日算起。在试用期内必须接受初任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试用1年期满后,经考核符合公务员任职条件,由你们予以正式任职;如不符合公务员任职条件,报宁波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取消录用资格。
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