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弟弟曝光 网友惊呼:怎么长这样?
李玟和大姐Carol及李小龙的弟弟李振辉一起合影
李玟与李小龙的弟弟李振辉合影
据台湾媒体报道,歌手李玟在微博分享与友人聚会的照片,对方竟是李小龙的弟弟李振辉,彼此相隔超过20年再相见,让她非常开心,而网友除了表示不记得一代武打巨星还有一个弟弟,也对李振辉和李小龙外形差距感到意外。
李玟第一次见到李振辉时在旧金山(又译三藩市),当时她只有12岁,还在对方面前清唱惠特妮·休斯顿(Whitney Houston)的《saving all my love for u》,被李大赞很好听。再度见面时,她透露李振辉分享一些李小龙的趣事,在微博表示:“今晚很开心。这个缘分要感谢我的大姐Carol啦!”并放上合照。
网友惊呼不知道李小龙还有一个弟弟,见到留着胡子的李振辉则直呼“怎么长这样?”因李小龙原名李振藩,有网友分享传言,称李小龙因为出生在三藩市而被父母以此取名,“结果就真的名震三藩,名震世界了”,让其他人也大赞“李”家真是出人才。
1973年7月 21日早晨,香港《晨报》刊登了一条让所有人都难以置信的新闻:当红功夫巨星李小龙于20日晚11时30分在伊莉莎白医院突然逝世,年仅33岁。
最先动手的是《星报》记者,只不过记者们起先想查明的只是李小龙的死因,但却在误打误撞之下挖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李小龙并非死在自己家中,而是死在了当红明星、他的红颜知已丁佩的寓所!
2006年2月,美国芝加哥验尸官詹士弗尔金斯在西雅图举行的美国科学院周年会议上称,医院解释李小龙的死因是错误的;他说1995年(李小龙是在1973年逝世)才被医学界确认的癫痫猝死症,相信才是李小龙的死因。癫痫猝死症会令心脏和肺停止,李小龙当时身心均感痛苦。
李小龙死亡真相调查
李小龙死因的检验及论证经历了两个多月,1973年9月24日上午,法庭作终审裁定。董梓光法官引导陪审员判案,解释判案之7种可能性时指出:
一、谋杀:
即恶意及不合法杀人。对此案来说,可无须考虑此点,因无证据证明李小龙受谋杀。
二、误杀:
意思是不合法杀人而无恶意。此点亦无须考虑。
三、合法杀人:
此案亦无须考虑此一种可能性。
四、自杀:
根据证供,李小龙在死前,精神无受困扰现象,同时,亦无厌世情绪,故无须考虑死者是出于自杀。
五、自然死亡:
伊莉莎白医院验尸官黎史特医生在剖验死者之尸体时,试图找出自然死亡因素,但没有找到,英国伦敦大学迪雅教授亦同意黎史特医生的意见,故对此案来说,自然死亡亦难成立。
六、意外死亡或死于非命:
情形是差不多,只是死于非命比意外死亡更不幸,此种可能性,对本案来说,最为可能。
七、死因不明:
即所有证供都无法指出死者之死因,而陪审员未能从上述六种可能性中选一种作为本案的判决,最后的选择就是死因不明。
董榨光法官复述案情及引导陪审员如何判案后,于上午11时退庭。11时10分,陪审团即把一致的裁定回报法官。
法庭对李小龙死因的最后裁定是:“死于非命”。
这就是人们翘首以盼李小龙确切死因的最后结果——不痛不痒,模棱两可。香港响起一片失望扫兴之声。保险公司的代表律师陈子忠当场就表示不满,他说:此一裁定,过于含糊,仍旧无法确定李小龙的死因。
李小龙的死因最终是不明不白,但从当局如此兴师动众、港民如此关注、耗时如此之长这几点来说,九泉之下的李小龙似乎该知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