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交纵火案犯:愿捐所有器官以获谅解

2018-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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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包来旭在法庭上庭审现场包来旭一审被判死刑,其当庭表示“没有异议”昨天下午3时,杭州公交车纵火案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审判长当庭宣读判决书时表示,被告人包来旭常年离家在浙江省义乌市等地打工,曾因肺结核病复发来杭州住院治疗,因经济拮据.旧疾复发等原因产生轻生念头,同时为发泄对社会的不满,包来旭决定采用在公交车上放火的方式报复社会,并选择来杭州作案以扩大影响.2014年7月4日,包来旭在义乌市购买了易燃溶剂天那水.打火机等工具.7月5日上午,包来旭携上述物品从义乌乘车至杭州,当日16时许,包来旭

包来旭在法庭上

庭审现场

包来旭一审被判死刑,其当庭表示“没有异议”

昨天下午3时,杭州公交车纵火案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审判长当庭宣读判决书时表示,被告人包来旭常年离家在浙江省义乌市等地打工,曾因肺结核病复发来杭州住院治疗,因经济拮据、旧疾复发等原因产生轻生念头,同时为发泄对社会的不满,包来旭决定采用在公交车上放火的方式报复社会,并选择来杭州作案以扩大影响。

2014年7月4日,包来旭在义乌市购买了易燃溶剂天那水、打火机等工具。7月5日上午,包来旭携上述物品从义乌乘车至杭州,当日16时许,包来旭登上灵隐开往城站火车站的7路公交车,伺机作案。17时许,当满载乘客的公交车沿庆春路行驶至上城区东坡路口时,包来旭将天那水倾倒在车厢地板上,用打火机点燃,瞬间引发车内大火。

大火造成33名乘客不同程度烧伤,部分乘客的随身财物被焚毁,公交车辆严重受损。经鉴定,其中7人重伤一级、13人重伤二级、5人轻伤、5人轻微伤、另有3人未达轻微伤;车辆遇焚损失人民币314160元。为抢救伤员,支出医疗费用合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包来旭采用极端手段发泄不满,性质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故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包来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判决宣读完毕后,审判长询问:“包来旭,你听清楚了没?”包来旭回答:“没有异议。”

辩护律师

该量刑“在意料之中”,包暂未有上诉意向

一审宣判结束后,记者采访了包来旭的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亮新。对于昨天法庭给出的一审判决,金亮新表示“在意料之中”,毕竟包的行为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特别是造成了大量的人员受伤以及财产损失。

金亮新说,一审开庭后,就没有再探视过包来旭,不过,在以往的几次交流中,包本人从未向他提出过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发落的意愿,“当时我就和他说过,他的所作所为会面临法律后果,包括可能会被判处极刑(注:死刑),听完后,他并没有说是否会上诉,只是表示愿意接受法庭和国家的宣判。”

那么,包来旭那句“没有异议”是什么意思?金亮新说,从和包来旭几次沟通的经验来看,这句话代表的是没有上诉意愿,“但是,从以往的刑事案件来看,这也并不一定是最终的结果,在十天的判决生效期前,他还是有权利提起上诉的。”金亮新表示,由于接下来正值春节假期,因此,包来旭最后提起上诉的时间为大年初七,也就是羊年工作日的第一天。

迟来懊悔 

谈到案情总是痛哭流涕,愿捐所有器官以获谅解

金亮新第一次见包来旭是2014年的11月份,那时候,包来旭和金亮新沟通时,情绪就已经比较稳定了,但每当金亮新提到无辜市民受伤的情况时,包来旭有些激动,还常常痛哭流涕,“他是比较懊悔的,懊悔自己当时竟然会以这样极端的方式来结束生命。”

在该案一审开庭期间,包来旭就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愿意捐献所有有用的器官,“其实,捐献器官这个想法,包在公安侦查阶段就已经提出来了,他感到忏悔。”金亮新说,在历次的会见中,他也表达了这个意见,就是希望将来能将自己有用的器官捐献出去,以获得公众的谅解。

昨天,金亮新在接受记者专访时也同样表示,包至今仍坚持要捐献器官,不会改变想法。

背后故事

从烧伤到宣判,包来旭一直不愿意家人来看望

浙医二院烧伤科副主任陈国贤,是包来旭的主治医生,记者从他那里得知,自从包来旭因重度烧伤被送来医院治疗到昨天,已经有8个月的时间了,大大小小的手术一共做了几十次,不过,在这期间,没有任何家人来看望过他,“我们也曾向他询问,是否需要通知家属前来看望,不过他都表示算了。”

包来旭出事之后,公安机关就去其老家给其家人做笔录,其家人都很配合,但并没有主动表示要来杭州看看包来旭。

金亮新说,包的父母对包的行为是表示不理解的,可能还或多或少有些埋怨。不仅如此,包来旭本人也不愿意家里人来看他,“其实这也是其后悔的一种表现,包觉得自己这种行为已经给国家带来极大的损害,就不想连累家人了。”

为何不想再见见家人?金亮新说他曾经也问过包来旭这个问题,“一说起这个,包总是含着眼泪,他说父母年纪都大了,都是老实人,不想让他们看到自己现在这个样子,这辈子没能好好孝顺过他们,自己不想给他们再添麻烦,不想让他们精神上、经济上受到压力,自己一个人做的事情,就一个人来扛吧。”

救治和审判,是对生命的敬畏

也是对法治的敬重

昨天下午,“7·5公交车放火案”犯罪嫌疑人包来旭一审被判处死刑,对于这样的结果,有不少自发前来听审的市民都觉得判决很公正。不过,另一个问题又随即呼之欲出,有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婆婆问我:“记者同志,你说,他犯了那么大的错,国家为什么要花那么多钱来医治他?(注:为救治包来旭目前已花费130余万元)”我想了一想,回答她:“这就是人道主义和法治公正并存的结果。”

从去年7月包来旭制造了这个20人重伤、10人轻伤的惨剧开始,我一直跟着这个新闻跑,采访了不少市民、医生、护士和律师,一位曾救治过包来旭的护士告诉我,一开始他们并不知道包是嫌疑犯,他们作为医护人员作出的第一反应就是救人,而包的主治医生在知道包的身份后,在接受我采访时说过这样一句话:“在我们眼里,没有犯罪嫌疑人,只有病人,我们的责任就是尽全力医治。”

包来旭在医护人员的关怀下,渐渐康复了,而他的行为注定让他要接受法律的惩罚。但这个时候的包来旭,已然没有了双脚,他无法像其他犯罪嫌疑人那样坐着或是站着受审,法院最终决定,以人道主义的胸怀接受他躺着受审,而且,还给他配备了医生在侧,以防他在受审时身体不适。

包来旭在庭审的时候说过,他因为病痛,而感觉到自己的生活一片灰暗,有了轻生的念头。他又对社会不满,就有了在公交车上放火的打算。他的脑海里始终有一个想法,就是自己是被社会遗弃了。但就是这样一个自认为被遗弃的人,社会却花费巨资拯救他的生命。

社会是柔情的,它用柔情包容着每一个人。而法律又是严肃的,每一个损害公共或他人利益的人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我想包来旭的案子,很好地诠释了这些,极力抢救、躺着受审,这是对生命的敬畏态度,也是对法治的敬重态度,社会永远不会抛下我们任何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