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原宣传部长洪嘉祥受贿与他人通奸被双开
洪嘉祥
经查,洪嘉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与他人通奸。
洪嘉祥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洪嘉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悉,2014年12月,宁波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洪嘉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1月,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宁波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洪嘉祥(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015年2月,浙江省检察院决定,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宁波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洪嘉祥(正厅级)决定逮捕。
简历
洪嘉祥,男,1960年10月出生,汉族,浙江宁波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杭州大学大学毕业,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宁波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副处长、综合一处副处长;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局长;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慈溪市委副书记、市长、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兼);慈溪市委书记、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宁波杭州湾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兼);宁波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正局长级)等职务。十二届市委委员。
2012.02--2014.06宁波市副市长;
2014.06宁波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