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年大案!拐骗、圈养、出卖越南女孩产业链起底 连根拔起
近日,以公安组织的7省公安部门对“2015.09.02”拐卖越南籍妇女案进行集中收网行动,摧毁一个以旅游、打工为名,长期从云南边境将越南籍妇女拐卖到内地的特大跨境、跨区域犯罪团伙。“线头”在一次昆明铁路公安局蒙自站派出所查获的一起拐卖案件,公安部门由此入手调查取证。延展侦查得到的真相令人震惊:这一犯罪团伙集拐卖、圈养、中介、收买为一体,已形成一条罪恶的“产业链”。最终在公安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将其连根拔起。
“不知道(是违法),知道我就不会来了。”这声叹息来自河南安阳一位年仅22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他在一次由犯罪团伙组织的交易中被当场抓获。据交代,因其家乡当地的彩礼风俗使家境一般的他接连相亲失败。当地人普遍早婚,焦急的父母和旁人的眼光也变相地促成了他的违法行为,触犯了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
先是得知了越南新娘婚嫁成本低廉,又通过邻村媒人推荐,找到了中介郭某。于是和亲戚一起就来到了云南挑选新娘。中间人承诺,可以给越南新娘上户口,可以办理正规合法的婚姻手续。一家人通过当地中介李某,乘车到村里见被拐卖、圈养的越南女孩。
然而,这样的方式并不等同于正常的相亲,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打拐办主任陈建锋指出,这些女孩经由不法分子通过诱骗、威胁等手段拐骗致我国边境地区,以婚姻介绍为旗号,违背了越南妇女的意志,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而将越南妇女作为商品出卖,买卖双方都违背了妇女的独立人格,触犯了拐卖妇女儿童的重罪。
据悉,公安部门的执法行动先是由打击分支开始的。主要目的还就是为了打草惊蛇,试探一下这样一个涉案区域跨度大、犯罪成员职业化、作案手段又隐蔽的跨国犯罪团伙。用4个月的时间秘密刑侦,打击分分支、试探反侦察能力,为下一步的收网工作收集证据、打下铺垫。
“卖越南妇女的非法利益链条到底如何构成,谁是所谓的“买家”,这一非法交易又是如何完成的?随着调查的深入,公安机关逐渐查清犯罪网络。陈建锋介绍指出,卖家主要两种,一者是犯罪团伙,用包括诱骗、威胁在内的手段拐卖妇女到犯罪嫌疑人手中,此类人将妇女带至边境农村圈养、看管。而买家往往是中国贫穷农村,在当地付不起彩礼,娶不起、找不到媳妇的,通过所谓的“婚介”完成交易。
陈建锋介绍说,公安机关对这类犯罪进行全链条打击,从上线、中间人、下线都要进行打击。上线有两种,一种是境外供货的,一种是边境地区负责圈养的;中间人在各个涉案地省份都有,下线就是收买越南妇女的人。2016年5月16日,7省公安部门在抓住最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后对这条犯罪链条进行收网,连根拔起。32名受害的被拐卖越南女孩也被解救回国。
法网难逃、沉冤昭雪令人欢欣。但其中有一点如果买家不会越南语,卖家又未在买家面前采取暴力手段或者监禁措施,那买家如何知道越南妇女是否不愿意相亲呢?如何判断是否违背越南妇女本人意志,这是个问题。如果无法判断,那就不存在主观故意,买家如何定罪?这和非法收养孩子不同,因为成人有意志。婚姻只要手续合法,不违背双方意愿,那么就是合法的;跟非法收养有着本质的区别。
虽然我们常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但通婚实际上也属于一种很正常的民间外交、文化交融;如果事先知情,并在知晓违背妇女意志的前提下,强行“相亲”那么没什么好说,依法治罪。如果是经由介绍人“哄骗”的不知情相亲则难以界定买家的犯罪事实。娶老婆要花钱,这是共识,既然交代了买家身份,他们会被犯罪分子欺骗也很正常。我国的婚介乱象看着是由来已久,犯罪分子口口声声可以上户口、可以走手续委实令人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