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诽谤错杀同事 男子无辜枉死该由谁负责

2017-11-03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男子刘华的微信被他人冒用并在微信群内发布造谣信息,内容涉及和单位内多位女同事存在不正当关系.曾对养女实施强奸等.刘华错误地判断是同事所为,两人当面对峙中,刘华持刀错杀同事.昨日上午9时许,33岁的张明在丰台法院出庭受审.因自诉人刘华涉嫌故意杀人罪仍被羁押候审,其委派律师出庭.据刘华诉称,由于张明发布遥言,使他错认为同事为造谣者,并将该同事杀害.刘华代理律师认为,张明的行为已构成诽谤罪,情节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导致刘华错将被害人杀害.被害人张峰年仅27岁,有一个三岁的女儿,又有父母需要赡养.其行为

男子刘华的微信被他人冒用并在微信群内发布造谣信息,内容涉及和单位内多位女同事存在不正当关系、曾对养女实施强奸等。刘华错误地判断是同事所为,两人当面对峙中,刘华持刀错杀同事。昨日上午9时许,33岁的张明在丰台法院出庭受审。因自诉人刘华涉嫌故意杀人罪仍被羁押候审,其委派律师出庭。据刘华诉称,由于张明发布遥言,使他错认为同事为造谣者,并将该同事杀害。

刘华代理律师认为,张明的行为已构成诽谤罪,情节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导致刘华错将被害人杀害。被害人张峰年仅27岁,有一个三岁的女儿,又有父母需要赡养。其行为造成了两个家庭支离破碎,刘华不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还要承担巨额经济赔偿,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和经济困难,请求法院以诽谤罪追究被告人张明的刑事责任,并承担死者家属预估赔偿的200万元。

庭审中,被告人张明表示认罪,对其实施的造谣诽谤行为不持异议,“是我假冒了刘华的微信,微信内容也是我编写的。”张明辩护人则认为,微信发送后,立即有人出来辟谣澄清。张明对于冒用行为,没有任何隐瞒,且如实供述案件,应从轻判决。张明辩护人称,根据法律规定,赔偿应针对被害人实际发生的直接物质损失,但刘华主张的200万元并未实际发生,也不是刘华的直接损失。

这是他实施杀人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应由张明承担,请求依法驳回。同时,辩护人建议对张明判缓刑。最后陈述中,张明起身表示对自己做的事十分内疚,称知道自己错了,要承担责任,只是没有想到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也愿意对他家人道歉,并且在自己能力范围内进行相应的赔偿。”